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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Shawn732 wrote:
這真的不能撞.

這個,在印度撞到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ff7 wrote:
看來是狗主的住址先被...(恕刪)


地址不能代表什麼! 應該人肉出飼主的嘴臉,跟工作的地點!
判例

檢方表示,刑法的毀損器物罪必須是「故意犯」,才構成犯罪。簡姓男子當天「不慎」撞傷寵物狗,與毀損罪的構成要件不符。

另外,刑法肇事逃逸罪的前提必須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簡姓男子撞到的是狗而不是人,同樣無法構成犯罪。

飼主的公共危險罪不曉得會怎樣判
inben2 wrote:
這個,在印度撞到就沒...(恕刪)


時速都很快, 大概140上下.
跟狗這種小型動物不同, 大型動物一定要減速避開,
撞到的話車子就毀了.
麥香嚴選奶茶 wrote:
判例檢方表示,刑法的...(恕刪)

罰狗主人在大馬路上做日光浴
這年頭的記者真的越來越好幹了...
很久沒看電視了,沒想到沒進步也就算了,還越來越退步...
翻拍顯示器上的東西,再訪問一下苦主,這樣子做成一條新聞,意義何在?是想要煽動什麼東西?還獨家咧
難道沒看見這畜牲是躺在路中間,什麼狗追出來?睜著眼珠子說瞎話...
還牽拖小孩子什麼的,如果今天被撞的是個小孩
說正格的,小孩的父母恐怕也得吃上官司了...
人肉搜索??啊是要人肉什麼啦...搬法令出來就叫你吃不完還要打包帶走了
牽扯一堆東西

啥人性 生命 路權

追根究柢,最不尊重生命的還不是把狗放出來亂跑的飼主

ironfly wrote:
地址不能代表什麼! ...(恕刪)

我找到了
想看嗎?
~薩伊~ wrote:
嗯~~~
但是我一直重覆看影片
左右無來車~大白天很亮
狗又是黑的~
車子我看又有偏一下往狗壓下去
所以我自己覺得車主有故意的嫌疑(恕刪)


你沒看到前面的文章.
那是一個彎道, 每台車的行車路線都差不多, 都會彎到對向車道再轉回來.
所以並沒有故意的感覺,
壓到狗的時候, 車主大概是有意識到什麼, 所以又把車子彎回對向車道.

所以我認為, 車主不是故意的, 但是有意識到壓到狗, 只是願不願意停下來, 是每個人的選擇. 就跟各位鄉民所說的一樣.
是否真的有錯, 由大家的意見就知道, 大部份的人是支持車主的.
hslds wrote:
狗媽說這麼乖的狗 為什麼要栓他 要限制他

本日最中肯!

「我家的狗很乖!不會咬人的.. 被咬?!一定是你有做壞事..」

--
放棄踩千了...
睡覺去!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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