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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hslds wrote:

當然 基於生命
在你所知 與確認有撞到的情況下
都因該關心
不是嗎
不是只有人才需要這樣的關心


何故自動忽略我講的其他話?

hslds wrote:
所以才有多了pchome的連接
我想不刪文和認大家鞕也是一種學習
而求不求償本來就不是要請大大們幫忙的重點
我想也說過了

根據連結的那張照片 時間跟地點都不對
並不是事故現場 只是比較清楚的照片...
所以希望幫忙的重點就在於找出車號?? 好求償??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Liniakaho wrote:
何故自動忽略我講的其...(恕刪)

他孬了阿
我回的他都不敢回應了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看來樓主是自願要被炮的,我很吃驚可以蓋到80幾樓?該不會90了吧?

我試著想像如果開車的是我的話。。

嗯,因為一隻沒被管教的狗躺在路中間,害我遭受到危險或者是得冒著逆向的風險的話,
我不小心撞到,我會很幹得說:「靠!是誰讓狗躺在那裡的」然後我就開走了。

我想請問,車主有任何義務跟道德需要確認因為沒管教好而讓車主產生風險的狗?
你錯,狗死,車主是倒楣,我不覺得他不下車有啥不道德的。當然,如果你有辦法確認車主是故意的,那就另當別論。

再者,你口口聲聲的說,愛媽只是想要找到車主關心一下為什麼沒下車看一眼。那又為何在文中會出現告訴跟求償這種字眼,這證明你居心叵測,你正在用虛偽的方式,想要引起某些人來幫助你,然後等找到了車主,控告跟求償才是重點吧?如果只是要知道為什麼車主沒下車,根本不需要動到任何有關告訴跟求償的字眼才對。

還有,你口口聲聲的說,不要讓愛媽二度傷害,遺憾的是,這是她應該學到的教訓,你要發文來給人炮,也是你選擇被炮的,如果愛媽看到後傷心難過,也是你的選擇所產生的結果喔,到時候不要到手機版發文說都是01的人害愛媽哭了,謝謝。

最後要告訴你的是,不是愛寵物,就變成天了,生命該尊重沒錯,但是如果危害到自我生命的時候,我想你也會變成兇手的,話還是別說得太早。
神經病的表率:自以為自己不是娘炮,卻傻呼呼的趕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告訴大家自己是個傻炮

今天我打電話給林小姐(狗主人)時候
林小姐正在忙著捉一隻大肚母狗要去結紮
她和平常一樣為浪狗浪貓的事東奔西跑的…

我告訴他有關大大們的回文
紛紛擾擾的
她說知道自己有錯
但是對方開車確是故意撞狗(車子故意偏內側)
今天大大家說的沒錯 狗主人真的該死(照大家辯論)
但之所以要找出車主
是因為今天他有可能撞一隻就有可能會撞第二隻 第三隻…
一般人騎車在路上遇到石頭都會閃躲 何況是一隻活生生生命
如果開車撞死狗 如過還有一點良知 願意下車幫狗移到一旁
她也只會當小黑死的活該 不甘任何人事情

林小姐說她之前在外放養(TNR)的小狗
有一次就是怕牠們跑到外危險
於是把牠們全綁起來 結果被變態人士全部砍死
這一次經驗後 她再也不喜歡把狗綁起來
如果狗乖乖 二十四小時綁著牠 這樣不是很可憐
台灣這塊土地難到給牠們一點自由空間不行嗎

今天大家如果
因為社會資源不願意幫助她 大大們還是氣憤狗主過失
那就請各位拉下文好了

救狗就怎麼多年 她已筋疲力盡 浪狗也不用請清潔隊來捉
每個人都在路上把浪狗浪貓通通撞死 也許大家都很輕鬆
把所有狗都像機關在籠子裡 不在有紛爭

我不懂法律 也不如大大們理性
我只是一股莫名氣憤 人性讓人氣憤

我希望自己來生 自己是一條浪狗的話
拜託千萬不要綁我 給我一點生存空間就好

以上是動保網37樓的回文
hughkk wrote:
出事後我們去調閱派出所的路口監視器
那天阿奇在我家後面的馬路跟幾隻小狗在那邊玩
忽然所有小狗們好像都看到車子來了,趕緊往路邊靠
但是我家的阿奇卻還傻傻的站在馬路中間
那個開車的也是和樓主影片中的狠心駕駛一樣
煞車完全都沒踩就直接給他撞過去
從調閱影片中可以看到那個車主完全沒有踩煞車(影片是拍到車尾)
擺明就是純心要讓他死的


還好你沒找車主.

不然車主會要求以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29條第4款起訴你.

萬一保險桿撞壞了=>
第七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沒上狗鍊=>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生存空間是自找的

我上班的地方附近有兩座公園跟學校

附近流浪狗也不少 中午吃飯時間看到的大概就四五條在公園晃

這些流浪狗

1.不吠人
2.不追人
3.不闖紅燈
4.走斑馬線
5.乖坐在商家門口等菜渣


這些流浪狗才是真正在過生活

換做是一般放養的狗

犯了以上幾點錯
又會吠人
又會追人
愛闖紅燈
又愛跟車搶道

它可能只是想早點投胎做人 您又為何不幫幫它呢~

瞬間了結了它吧
貓老闆
geniusx wrote:
我很吃驚可以蓋到80幾樓?該不會90了吧?

馬上就要有「踩千大賽」了!
大家加油...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駕駛哪有什麼罪??!!! 真好笑沒罪的反而要揪出來鞭??!!!
1) 馬路是讓狗睡覺的地方嗎??!!! 不是 是車走的地方 車子走在駕駛路線上 有什麼錯??!!
2) 假若那隻狗是人 不好意思 未遵號誌 不在行人穿越道穿越 隨意跨越馬路
肇事責任也在於穿越的人 狗同理 被撞也是狗自己的責任
3) 很多交通法規規定 該怎樣就怎樣!! 如果狗穿越國道 在國道上睡 造成連環大車禍呢??!!
若狗穿越鐵路 在鐵陸上睡 造成列車翻覆出軌呢?!
若狗穿越高鐵 在高鐵上睡 造成高鐵數百人死亡呢??!!
很多交通法規都規定了 在道路國道鐵路高鐵 非正常行駛出現的障隘物 大多責任在障礙物
4) 把駕駛揪出來是要賠他嗎??!!
非駕駛責任 卻因為狗的出現造成車輛的損害 狗主人要賠的駕駛嘛??
在民法就是所謂未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造成對方損害
就駕駛責任來說 是狗違反交通法規 當然車輛受損要由狗主人賠償損害賠償
5) 正常車輛駕駛 法規規定是平視前方 而不是盯著路面 狗躺在路中間被碾 駕駛一點責任也沒
開車盯著路面開 才會容易出車禍 更何況狗又不是站起來 是躺著的 視線看不到也是正常的
更何況交通法規規定的 也不是盯著路面開車!!!!
就算今天是人 跑到路中央躺在地上被輾了 駕駛也沒什麼責任!!! 你躺著 正常平視沒看到是正常的
6) 今天如果為了要閃狗 造成車禍傷亡 狗主也難逃其疚
今天責任99%在狗主人身上 1%在狗身上 狗主人沒被追究妨礙交通 還是公共危險 已經算不錯了
還想怎麼樣??!!!!

台灣人老是一出事就想替對方安個罪名?!
都不會想想自己錯在那??!!!!
狗主人如果真的愛狗 就不會讓他的狗 跑到馬路上睡那麼久....
法律上規定未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就是通常指的這種只會怪別人的物主!!!
kahnmao wrote:
大樓起火 眼前一隻自己養了好幾年的愛寵 跟一個兩歲在哭的小孩 你只能選擇就其中之一
我相信 開版的會選"寵物"

若是竉物有買了高額保險...
當然是救人要緊!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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