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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民族社區暴力事件


邪惡小多 wrote:
打人不對,而餵流浪貓...(恕刪)


看一看的感觸是,做這種事的人,就跟詭異的宗教團體,跑去別人住的附近放生蛇類有啥二樣

都自己覺得很有善心,覺得自己付出不少,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已經造成多數人的困擾

我想早有一堆人恨得牙癢癢的

我本身算是喜歡動物,不論什麼,貓狗或任何動物我都不排斥

但如果有人有這樣的行為,讓貓去破壞我的財物,以及造成環境的髒亂,我想我就會開始討厭貓這種動物,因為牠的習性已經造成我的困擾

不知在做這種事的人是否有想過,他的行為會讓許多原本不討厭貓的,開始討厭貓

打人的人,依照目前社會的規範,不管怎說都是錯的,這沒有人能包庇

但有時對方都寧可犯下這種錯,也想發洩,是否有想過到底讓對方有多討厭你們?
台灣人的私慾,一覽無遺~~
找理由反對不如找分法解決,動手打人與欺凌動物都是錯的,都需要受到法律制裁,建議事主將動手打人的與在此留言鼓勵施暴者全數提告
流浪動物需施以TNR,並要求餵食者將未食用完畢的物品清除後再離開,避免引起其他環境衛生問題

wongkain2001 wrote:
你可以不喜歡,但有...(恕刪)


台灣真的病了,而且很嚴重....

一個女生被幾個人拿球棒打,竟然還有超過一半的人覺得他是活該...
還有人說要拿錢贊助打人的....

沒想到台灣已經沉淪到這個地步了....

coco8 wrote:
跳蚤,隨地大便,抓...(恕刪)


就算有好了...

你可以請環保局的人來...

或是其他管道來解決問題...

講的這麼正義凜然不代表可以把人打到送急診...

BamDumLum wrote:
你各位的廚餘垃圾也餵養了一堆的野生蟑螂
也沒見到大德們帶回家飼養阿

一定要這樣秀下限嗎?
一個是頂多只能算是消極不作為(未注意環境衛生清潔),一個是積極行為(主動餵養),本質上完全不同,如何拿來相提並論?
你的說法,只能顯示出,你把流浪貓狗,類比成蟑螂這種公認的害蟲而已。

BamDumLum wrote:
綜合一堆人的意見就是
現在只要不爽對方就可以直接打人甚至圍毆
這可不是我講的,不要檢舉我,這是從各位匯集而來的數據

請不要無限上綱,曲解別人的意見。請舉出有哪位鄉民明確表示『不爽就可以打人』?
請理解『打人有理』跟『打人情有可原』/『挨打活該』之間,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想法與論述。


BamDumLum wrote:
說別人自私
結果一堆就是自己因此受到波折才會生氣或反感,甚至合理化眾打人事件
你說你不自私?
既然你也自私,那憑什麼站的住腳去指責別人?

你的行為,影響到了別人,然後指責別人自私,這種邏輯能力,我只能給87分,不能再高了。

止謗莫如自修。

kennykc wrote:
家貓存在時間跟人類...(恕刪)


所以整夜被貓叫春轟炸之後可以合法打人???


我都快搞不清楚現在是誰有問題???

所以把貓都殺光最好...都不會有貓叫春了事嗎???

誰敢餵食就衝去把她打到掛急診...

最好直接打進靈骨塔是嗎???


現在是誰有問題???
照各位神邏輯~~~愛貓自私、

破壞環境、影響健康,

是忍無可忍~

暴力相向情有可原!

是餵貓不對!

那同一套完整邏輯套在

路邊抽菸的人,

只顧自己爽還沒愛心,

直接影響別人健康、害人致癌~

臭到別人還有87%抽菸者會亂丟菸蒂破壞環境,

我也實在是忍無可忍,

哪天暴力相向,情有可原~,是抽菸人不對,我是為大眾出頭~

也望提出這些神邏輯的大大們,

到時也要大力支持兼贊助呀!!

Chenbk wrote:
打人不對餵流浪貓也...(恕刪)


你不知道現在流行這一套嗎???

把所有的流浪貓狗都抓去養???

誰有這能耐...結紮後放回不好嗎???

起碼不會再多生了不是嗎???

JamesWK wrote:
台灣人的私慾,一覽無遺~~
找理由反對不如找分法解決,動手打人與欺凌動物都是錯的,都需要受到法律制裁,建議事主將動手打人的與在此留言鼓勵施暴者全數提告
流浪動物需施以TNR,並要求餵食者將未食用完畢的物品清除後再離開,避免引起其他環境衛生問題

對。支持愛貓人士化小愛為大愛,找出解決方法,而不是淪於嘴砲的呼籲而已。

mark0826 wrote:
一個女生被幾個人拿球棒打,竟然還有超過一半的人覺得他是活該...
還有人說要拿錢贊助打人的....

性別不是他被揍的原因,行為才是。
你如果只把視線專注在她的性別而不是他的行為,有病的是你,不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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