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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冷]

這幾張開刀照別只放在網路上,彩色印出來,貼在大樓公布欄跟社區公布欄上;社區裡養狗的不會只有你一個,多幾個人知道有危險份子在社區中也好...
mitch_st170 wrote:
後續處理完全沒有進展,也只能先上來發發牢騷。

昨天一直奔波到現在,我也去大醫院急診開立驗傷單,可是後續處理部份,無力感一直上升。首先,對方狗主確定身上背了好幾件案子,多是和詐欺(金錢)有關,所以多一條告訴對他也不痛不癢。再來,對方根本就沒錢,連管理費都欠了很久沒有繳。

我原本的底線就是 (1)我的狗這次被咬傷的所有醫療費, 這本來就是他應該負的最基本責任。
(2)我去醫院看診打破傷風的掛號醫療費720元 (3)對方去醫院看我的狗-我希望他可以看看狗被狗咬是真的會很嚴重,而且他一直暗示我是在坑他。 (4)他的狗以後出門一定要帶狗罩和拉牽繩 -這一點是最基本的,那麼大的狗不管是為自己或是為別人都是應該的,我也不希望他有天咬傷人而必須被送到環保局處理。

昨天本來有說今天要一起去醫院看我的狗,結果我早上出門時後打電話卻都連絡不上人。
另外,我本來已經打算今天要去警局作刑事告對方狗主以及當天的兩個警察瀆職,結果家裡的長輩卻一直叫我息事寧人,因為對方是在混的,怕到時對方來找麻煩,所以勸我自認倒楣算了。
)


你已經確定有狗抓痕,故100%可用過失傷害提告.這樣事情簡單多多了.
你這官司連律師都不用請,躺著打都包你贏...

你先去用刑事過失傷害提告,記住,官司主角不在"狗",在"人",只有"人"能用上過失傷害刑事罪,
再附帶民事賠償"人"+"狗"的醫藥費
.這樣你只要在警察局提出告訴,接下來你一毛錢都不用花,對方就只有在法律上挨打的份.
他會仔細考慮1.要賠你醫藥費約5萬,以後都沒事.....還是要2.上法庭光敗訴後罰金就大概10萬(這是經驗值)+民事約5萬(看法官怎麼判)+前科多一條.
這樣清楚嗎?我想除非頭殼壞掉,否則沒有人會選方案2.
順便告訴他上面的法律常識,告訴他你是在幫他"省錢".
報案後電話隨時用錄音,他萬一用恐嚇,那更好,再加他一條.
求之不得.
壞人我看多了,不蠻你說,我身邊朋友很多是真的兄弟,據我觀察,真的大尾的兄弟絕對不會把自己是兄弟掛在嘴邊的

另外千萬記住,萬一他在調解期間答應要賠5萬8萬合解後,拿到錢之前,千萬別簽字.
一切等到現金入帳後才能簽字.
E 大幹的好,在心底幫你加分

樓主多參考一下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sj1940 wrote:
E 大幹的好,在心底幫你加分

樓主多參考一下
)


感謝,我看到這種大型犬不綁繩的,我的火就上來,
我養洛威拿的時後,不只綁繩,還都只用鐵鍊(怕繩斷掉).
現在少數養大型犬的飼主,實在搞不清楚這問題的嚴重
性,哪天出人命就真的來不及了.
小弟也幫不上忙,只能希望你的愛犬平安無事....
E大~小弟也幫你加五分
唉…這種事情好像一直在上演
沒有水準的狗主人一直都有
難到現在出去溜狗也要帶個「溜狗記錄器」來自保了嗎?
E93KING wrote:
感謝,我看到這種大型...(恕刪)


另外開個版 po圖吧

想要看看大大 你們家的洛威那~

好久沒看到了說
E93KING wrote:
我養洛威拿的時後,不只綁繩,還都只用鐵鍊(怕繩斷掉)....(恕刪)


小弟家以前養這些各護衛犬時 出門也是鐵鍊伺候 還遇過連鐵鏈都拉斷的狀況...
現在這些爛主人弄條牽繩就想萬事太平 真是做夢!! 牽繩都沒有更是開玩笑!!

話說我家以前有一隻小黑(狼犬) 也幹過把人家的博美嚇死的事.. 我家小黑還只
是牽著路過.. 那隻歇斯底里的小博美不停的吠叫 喘氣 自己快把牽繩拉到勒死自
己... 我們牽狗經過之後掛點..也是被凹著賠錢 ...喵的 連靠近都沒靠近也要我家
賠.. 送那時候的屏東農專解剖也沒有半點咬痕 也敢要我家賠錢... 最後鬧好久才
搓掉... 真是招誰惹誰...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yan4825 wrote:
小弟家以前養這些各護...(恕刪)

帶條P字鏈即可改善愛犬拼命拉的壞習慣!

另外也要讓愛犬知道誰才是老大,
我家那口只要我稍微揪一下or抖一下繩子(打在牠身上),牠就不敢往前衝了.
ps:我蹓狗時不用P字鏈,但我爹在蹓時會用到.
E93KING wrote:
你已經確定有狗抓痕,...(恕刪)


高加索的主人固然是不對, 不過你這樣打包票說官司一定會贏也是誤導. 高加索主人是否有前科你不清楚. 5萬合解金合不合理也有待商榷. 敗訴後罰金就大概10萬的說法也沒有根據.

你可能假設對方怕有前科, 不過真實狀況有前科也沒什麼差. 不怕前科的人很多

我個人是建議事主找高加索主人直接橋醫藥費和這段時間的合理零花. 很明顯高加索主人的錯. 賠醫藥費很天經地義.

打官司這條路. 不是我不信司法. 而是看多了司法的運作不是多數網友講的那樣. 實在不建議狗的問題用這種方式解決. 只會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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