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 wrote:而且最重要的是,課長...(恕刪) 結果今天大課長傲慢的表現比「只會道歉」還要讓人失望!華視新聞中天剛去看了湯小姐的網誌聽說大課長在記者會上還講了句經典名言:「我們的動物保護法"是在保護人,不是在保護動物」真是無言...唯一的好消息是據警方說 已經找到狗狗囉主人有帶去就醫 傷已經快好了!防疫所接下來對本案唯一做的動作應就是欣然採納飼主「一時疏忽 沒注意到狗綁在後面」的說法而裁定 不罰!
其實比一比,台灣的公務員是最偉大的~電視上那些政務官做錯事還要低聲鞠躬道歉,然後滾下台~而這些"公務員"沒有一個人,一條法律,能讓牠知錯悔改,心生警惕~竟然還敢罵百姓!難道牠不是百姓養的,是動物養的????湯小姐 請千萬不要和解!愛狗的網友們會挺你!
剛剛已經MAIL至縣府信箱了認為大家可以再往上一級MIAL到行政院或是總統信箱,相信這樣台中縣政府就不得不處理這種公務人員了!認為至少台中縣政府要有所作為,不然我們繳稅養那些公務人員要幹嘛這種態度,倘未來民眾發生事情,要怎麼為民眾解決問題呢晚點我會在MIAL到行政院或是總統信箱看看
就小弟所知,就算是寄總統信箱,保證一定不是給總統看的,最後大概就是台中縣政府裡面相關負責的人員看完之後就回應了。不過最重要的是,回信的時候,會附上一個滿意度調查,這時,只要您對他回答的內容不滿意,就大力的給它點不滿意吧,這個是會讓該單位被記點的,這時就不是個人的事情了,就會變成單位的事,就會讓"長官"不高興了,再努力的記下去,就會變成讓"長官"的"長官"不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