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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虐狗事件-火烤小狗!極力聲援活動開始-資料更新20080425-0931

另一位大榮高中兇手是3年2班〈日間部〉
劉協承
下午4點在德賢路崑城海產店打工


一位叫段x維
照影 wrote:
另一位大榮高中兇手是...(恕刪)


是要去海產店灌爆他嗎?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帥喔 大大 情報哪來的阿?
這個讚
有沒有他無名阿?
目前參加發傳單的人有
stilox還有他同事
多增16V爆走聯合
當然還有我

這禮拜六.日
還有誰要
北部限定
淡水.北車.新店.公館.西門為主
謝謝~^^
sugarabbit wrote:
剛剛想到如何或許可以...(恕刪)

用了兩個帳號推薦了!!這個就要靠大家的舉手之勞了!!
「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比較低罷了」 機率遊戲
照影大真強......

想說照影大溜去哪了~~
原來是去調查了.....

佩服佩服
照影 wrote:
另一位大榮高中兇手是...(恕刪)


呵呵呵~~ 總是要還的(替小白說的)

千萬不可去他打工的地方鬧事喔
免得,本來是支持我們的最後轉變支持他們
冤有頭債有主


請影大再把資料確認一下,千萬不可找錯人
要不然我們罪過會很大

知道另兩名後......各位,發揮專才把這兩人的資料找出來吧
johnjohn0616 wrote:
不明白你說這話的定義了
你這樣只是鼓吹社會大衆利用輿論的壓力,
達到你的訴求

而你表達的訴求,卻全部建立在學生身上,
媒體,社會的焦點是否會放在制度的改革
如果媒體社會焦點沒有放在制度的改革,那,你成功了,
你成功毀了一個or兩個學生..

這是否不公,你是否給了該學生機會?
犯錯的人如果你都不給機會,那很簡單,重刑
問題是,目前法律又不夠重..

繞了一圈,還不就是最終這些學生承受社會輿論壓力..
最後還背上一些刑責..
事情會讓社會大衆記取教訓嗎?下個月..大家大概忘記了..

那你又做了什麽?有,你替這只狗報仇了..很好
下個月又來類似的事件..
大家繼續為狗抗議吧...


你說到重點了,事件本身會發酵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虐狗的主角竟然是兩個小小的國中學生,
大家憤怒的,不只是學生殘忍的行為,另外的重點,就是學校與家長對於這個事件的處理態度!

過去就有不少人像你所說,輿論會給學生帶來壓力,所以我們要給他們機會、不要毀了他們,但
問題是,學生的身份,一直以來就是免死金牌,學生可以自由自在的躲在學生的身份後面犯錯,
我不認為兩個學生只需要道歉、罰錢了事就好,重點是這件事情對他們是否有帶來教訓?

要大眾原諒他們,麻煩請學生和學校、家長,多拿出一點誠意好嗎?
壓力的來源,在於他們自己的態度啊!

另外,你一再提出所謂法律、社會對這種事情的無濟於事,那是否請你提出更具體的高見?
如果沒有,請你閉嘴好嗎?
轉貼高雄市流浪動物關懷協會的文章
http://163.32.92.18/cgi-bin/topic.cgi?forum=2&topic=1936&show=0

聲援小白抗議行動~
日期: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時間:9:00~9:30
集合地點如下:
1.上午9:00~9:30翠屏國中大門口【聯絡人:王小姐0939721857】
2.上午9:00高雄左營高鐵站門前【聯絡人:蔡小姐0968412412】
3.上午9:00高雄市後火車站門前【聯絡人:鄭小姐0912780536】
4.上午9:00高雄市民族路熱河街口50層樓門口【聯絡人:黃小姐0980009392】
《集合地點聯絡人均穿著協會粉紅色背心》

若是外縣市民眾或不知道地方的民眾,請與協會聯絡,協會當天上午9點將於高雄左營高鐵站及高雄市後火車站兩個點安排接駁車。不可以遲到喔~(請務必先打電話來登記喔!不然怎麼知道有多少人要多少車勒?!)

請當天參加活動的善心人士統一穿著黑色衣服,以示悼念小白及其他受虐動物。

倘若當天無法撥空參予,您也可以穿著黑色衣服,以示悼念。

協會辦公室(07)3222552

請欲參予的善心人士至電協會辦公室登記,倘若您要搭乘協會接駁車,務必要來店登記喔!關於此活動有任何建議的民眾,協會亦歡迎大家致電辦公室。

當天先是前往翠屏國中發動抗議,要求校方及虐狗學生給予社會大眾交代,接著前往高雄市政府向市長陳情,隨後直接到地檢署按鈴控告......

協會懇求各界善心人士,4月28日當天可以請假撥空,一同聲援弱勢無聲的生命,為慘死的小白討回公道。

4/28日,訴求本身是良善的,訴求表達的方式更必須是理性的。

我們希望學校能加強生命教育!
我們希望政府單位能夠配合宣導、能夠確切執行動物保護法!
我們希望社會大眾能夠關心流浪的、受虐的弱勢生命!

4/28當天協會將對學校~對高雄市政府以書面行文方式提出下列訴求

一、施虐學生所屬學校:
1、請學生在老師及家長陪同下公開道歉,並保證不再犯。
2、請學校加強生命教育,宣導動物保育之概念。

二、高雄市政府:
1、請市長交辦相關單位須依動物保護法妥適處理此一虐狗致死案件。
2、請市長審慎考慮,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規劃推行全市的國中小學校犬制度的 推行,鼓勵學校不再將流浪狗視為毒蛇猛獸 ,相反地,對於主動成立動保社團的、認養校犬的學校給予正面的鼓勵及宣揚。
3政府機關與動保團體是常處於對立的地位,請建立溝通管道與動保團體共同合作 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具體作法如動保團體可與家畜防治所合作推行TNR、提供場地定期辦理流浪動物認養活動、請配合宣導已結紮代替撲殺,以認養代替買賣)
4訴求也請高雄市政府以正式行文方式回覆。


活動方式:全程不呼喊口號,只舉牌,由理事長代表向校方及市府提出書面訴求,
各位朋友亦可自行製作海報,

.請幫忙轉貼,讓更多想為動保盡份心力的人...讓更多想為小白討回公道的人有機會發聲





照影 wrote:
轉貼http://1...(恕刪)


那抗議活動完後要怎麼做?
我還滿好奇的~~等判決? 繼續推動?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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