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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謝謝大家的支持,終於有媒體看到我們了,雖然還是有些不正確(暈~),不過真的很感激了。

今天先來跟大家update一下,我們已在整理第二波的法律行動了,因為人數不少,需要點時間,不會如報導所說的,只有7位。

其實我有一個想法,希望之前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那7位除外),能到藍先生的FB上公開道歉? 或集資登報道歉也可以。
只要有道歉的而誏我們感覺到誠意的,我去請我姐通知律師將這些人從提告名單中拿掉?
我想不管成年與否,誤會了人家,現已澄清,證實無誤,對自已的言論負責,道歉應該是最基本的吧??

我個人是希望消弭雙方的衝突,所以提供這個辨法,這事才能漸漸走向結局不是?
當然那些網友還是可以繼續堅持他們的言論,嘲笑我這天真的想法,那我們也只能繼續尋求司法程序了,我想這才是正確的人權吧!

再次聲明,我只是提供一個辨法,並沒有要威脅他們一定得怎樣,我們才會怎樣之類的意思。

MisakiLin wrote:
謝謝大家的支持,終於...(恕刪)


支持樓主;但是到藍先生那邊留言應該免不了被他刪除+黑單的命運吧?
是不是請他們以個人名義捐助弱勢機構取得證明給您會比較實際一點,
而不是又靠嘴巴說說對不起就能了事。

集資登報我想那些人是沒辦法,亂成這樣還有人會出來幫忙統整嗎?
如是樓主幫忙到時候有可能衍生出不必要的麻煩,
小弟還是多嘴一句 得理要饒人;不然就重蹈他們的路了


以上個人淺見,給樓主參考參考
MisakiLin wrote:
謝謝大家的支持,終於有媒體看到我們了,雖然還是有些不正確(暈~),不過真的很感激了


樓主辛苦了! 建議更新的話可以這樣打

標題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更新13/12/27)"

有更新改日期就好,大家就會進來看了!

更新的文可以放在1樓主文的最底層,有更新就一直往下放~

MisakiLin wrote:
謝謝大家的支持,終於...(恕刪)


哀哀~人家完全........

看來對方不吃軟,那就只好請他吃硬的了
羊咩咩咩咩 wrote:
哀哀~人家完全......(恕刪)


選擇性失聰是不是...(去FB內看了一下是誰一樓...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7/310776.htm?from=fb_et_news
以上為新聞雲澄清新聞;下方留言還是有人在護航...(翻白眼翻到後腦勺
學不乖耶...還是是因為沒台階下的關係啊??

14:54更新 新聞雲下方護航者已刪除留言,可見是有在看M01阿(招手

亂說話的不認錯硬要凹

樓主就不用太好心放過,

樓主加油

哀,告甚麼?
告騷擾 違法公布個資
恐嚇 隨便就告一堆

難道去人家銀行門口吵鬧 以為這樣不犯罪?
以為公布個資 沒犯罪?
真以為自己正義使者,可以傷害人沒報應?

現在國中都不教法律常識了嗎


這才叫老天顯靈!芭比土葬 又有晶片 而且樓主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反擊


MisakiLin wrote:
謝謝大家的支持,終於...(恕刪)


有點出乎意料的少。
不過也可以了。
持續蒐證,不要停手。
饒不饒這是看誠意的。
目前來看是沒有誠意可言,不用考慮這個了。
我去藍先生FB看了一下,就算他被判刑,也會堅持自己無罪.

堅持己見這裡也有一位死忠支持者,把他們的行為比喻成國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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