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der1978 wrote:
可憐的孩子 被咬的還...(恕刪)
看得好心疼~~~
真想去撲殺那堆狗~~~更
綿球 wrote:
還好農委會還有明白事理的人在阻擋:
農委會認為不妥,畜牧處動保科科長林宗毅表示,飼主棄養是違法,若將TNR入法,未來飼主不想養狗,就把狗丟給愛狗人士去做TNR(誘捕Trap、絕育Neuter、釋放Release),反衍生更多問題。而此爭議條文,最後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農委會同意「從嚴捕捉」、不濫捕,但若把「流浪動物專則」入法,等於幫飼主卸責。
資料來源:聯合報 流浪犬TNR條文 待協商
一堆人只著重在於不要流浪動物被安樂死,那誰來考量空間,人力,金錢上的缺乏。
一堆人著重餵食不等於飼主,誰來告訴我餵飼放養跟棄養有什麼不一樣?
誘捕絕育是正確的,但是最後一項的原地釋放造成的問題誰來解決,不要說什麼動保團體很努力再自掏腰包花費精力來做結紮,再把所有錯推給政府,動保團體結紮後的原地釋放就是有間接造成更多的衍伸問題。
我有能力我不會去餵食街上流浪動物,我寧可去收容所帶流浪動物回家讓他們真正的擁有一個吃住不愁的地方,我自己身邊就有兩隻是人家丟的狗,不要認為反對TNR反對不理性的動保人員所做的事說的話的人就通通都是不愛動物的人。
請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