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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貓愈來愈誇張了


keifang wrote:
不曉得這位大大說真說假,如果只是說說,那就不要再開玩笑了

但是如果你一定要建議這種手段來毒殺貓...我只能說,業果自負


我在自家陽臺放幾塊巧克力 想餵養小螞蟻這樣也不行了 ?

況且 我從頭到尾似乎沒提到毒殺兩字....

業果 ?
我不認為 我發出愛心餵養流浪螞蟻有什麼造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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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 也好 狗 也好 都有人喜歡 有人不喜歡

你可以喜歡 但是你不能強迫別人跟你一起喜歡

你可以不喜歡 但是你不能強迫別人跟你一起不喜歡

每個人都有選擇權

虎班喵喵 wrote:
是,貓狗被帶去收容所...(恕刪)


最後一句話, 令人很錯愕, 這是個秘密警察國家嗎? 有必要這樣恐嚇人嗎? 不論網友個人的道德認知問題, 他發表他個人言論看法就跟你發表意見一樣, 並不違法.
Kimi

王車千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就在剛...(恕刪)



看了那麼多樓


我只建議樓主





依法規辦理
送收容所



這跟愛不愛心沒關係
法律是這麼定的

虎班喵喵 wrote:
動物保護法第12條有規定,有些動物是可以宰殺的,有些動物是不可以任意宰殺的





老實說

這一條我不清楚

請您依法列出全部可以宰殺之動物


我想知道
並且防止自己不經意觸法
yungtechen wrote:
老實說這一條我不清楚...(恕刪)

直接講白一點
就是當初動保法在立法時被一堆只愛貓狗的動保人士影響
把貓狗劃入成寵物保護,不得隨意宰殺或食用
那為什麼比貓狗還可愛的兔子就沒劃入保護可以殺來食用呢?
羊咩咩也很可愛阿,為什麼冬天就一堆人吃羊肉爐?
所以我說只看到一堆野貓野狗亂跑就愛講生態平衡萬物共存的只是一種偽善的唱高調
說穿了就是他們自己愛貓狗而已


不過貓狗也不是完全不能殺
例如開車時遇到貓狗衝出來
這個時候你有正當的行駛路權,所以撞死貓狗是無責任的,不用害怕
為了行車安全,我是幾乎不閃的
建議看到野貓野狗愛講萬物共存、生態平衡、人類自私之類的大愛人士可以講講住在哪裡,好讓附近愛餵食野貓野狗的可以到大愛人士家門口或樓下集合,定點餵食野貓野狗,持續一段時間再來談怎麼萬物共存、怎麼生態平衡、人類怎麼自私會比較有說服力
kimiwu wrote:
最後一句話, 令人很...(恕刪)


我沒有恐嚇任何人的意思,
最後一句話那樣寫"01也有很多警察在看..."
是因為我認為你也知道,
記者與警察喜歡從網路上找業績,也不是沒聽過,
只是提醒如果在這公開的園地教導如何去毒殺貓狗或
補獸夾抓貓狗,這是很有可能觸法的事。


yungtechen wrote:
老實說

這一條我不清楚

請您依法列出全部可以宰殺之動物


我想知道
並且防止自己不經意觸法(恕刪)


動保法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歡迎你寫信去詢問他們

keifang wrote:
不知所云的回文,要炮轟我好歹學習一下上述大大的回文,還比較有建設性

我懂不懂貓跟你有啥關係?還是你認為你比我更懂貓?請自重吧


不知道誰才是不知所云?
你嗆我跟我沒關係? 誰才需要該自重呢?
真不曉得你腦袋裝什麼
AI.3 wrote:
直接講白一點
就是當...(恕刪)


我雖然只有養貓

但是並沒有覺得貓狗比兔子或老鼠高貴

不必如此斷章取義

並不是建議好好對待貓的人就等同只愛貓

反正人在做天在看,我也無法強迫別人認同我的理念

建議樓主可以把此文改成唯讀了...後面的回文都已經開始偏離主題了



aerogozli wrote:
不知道誰才是不知所云...(恕刪)


剛剛找了一下回文,才發現是你

好吧,若言論有冒犯之處請諒

爭吵就這樣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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