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媽 wrote:
流浪狗的撲殺政策在台...(恕刪)
動保團體又在倒果為因了
郝龍斌下令要全面撲殺流浪狗,你們就去躺在馬路阻止進出
現在才又回過頭說人家殺不完
要不然開放民眾自由撲殺個幾年試看看
要餵就帶回家養阿,丟在外面算什麼東西
出了事害死人害人受傷就全部躲起來
政府要捕狗就又跑出來干擾
你們自己都把狗丟在外面不帶回家養了
就不要怪別人把這些狗當成垃圾處理
不是撲殺沒有用,是撲殺的力道不夠強不夠狠
如果不用像你們要求的這麼龜毛
抓進收容所還要等14天才能殺
只要一發現就立刻撲殺,抓不到的就用誘捕籠或食物下毒
很快就殺光了
你們動保團體一定會問,如果有人再棄養呢?
很簡單啊,零星的新狗就抓進收容所等待一段時間
沒人要領養就安樂死阿
是你們動保團體龜龜毛毛擋一大堆,才會造成流浪狗生生不息
一個是一次就強力撲殺五十萬隻就解決,我會選擇這個
一個是因為他們會繁殖造成要十幾年撲殺百萬隻,而且還會繼續下去
你們動保團體選擇的就是這個
是你們的軟弱才造成多繁殖了上百萬,多殺了上百萬
Irene tung wrote:
人家先進國家(如:美國)很多mall裡面也是有大行寵物店在買賣各品種的狗啊,但是人家路上都沒有流浪狗耶,而且人家對瘧待動物或棄養貓狗更重視(甚至有動物警察)。所以別再怪流浪狗的問題都是因為動物買賣或主人棄養造成,這跟人民的素質有關吧!問題既然發生了,就要解決吧。避免有民眾再次受傷害。這不僅是單純餵食的問題而已,愛牠就把牠帶回家或找到可以收養的人,餵食浪犬後續衍生更多社會問題了!野犬畢竟不是家犬,沒有受過主人教導且有野性,對人生安全有很大的影響!
人家沒有了是因為早就已經先殺光了
殺光了才在控制飼主部分
人家美國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是可以打電話叫人來抓走的(不會有礙狗人士出來哭爸)
收容所的或動保的路過看到遊蕩狗也可以直接抓回所內
大推樓上的是你們的軟弱才造成多繁殖了上百萬,多殺了上百萬
因為惹不起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遇到低等動物就呼朋引友也要殺得狗狗們片甲不留,
即使誤殺到沒傷人的狗也沒關係,反正只是動物嘛!!又不是自己的小孩也不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看下來,這就是很多發言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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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流浪狗都會攻擊人,有些流浪狗是被養後丟棄又被群體狗欺負,根本不會去咬人,如果沒有那些餵養的人,那這些超級弱勢的流浪狗不是很可憐,沒害人還得被撲殺。
況且是憑甚麼一口斷定所有會攻擊人的狗全都是餵養的關係,一定都不會有曾受虐或曾受攻擊才反擊的。因為短視,看到的都是餵養人的錯,卻不責備那些丟狗虐狗的人。
總而言之我認為會花心力去餵養可憐流浪狗的人是很了不起的,或許他們也需要改進,須要看情況餵養,但也不能不分青紅照白就批評所有的餵養人都是不好。

為甚麼不說去撲殺害人的精神犯,不去撲殺維事的飆車族青少年,不去撲殺惡人,就是要撲殺流浪狗??
同意,請立法處以死刑
因為惹不起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遇到低等動物就呼朋引友也要殺得狗狗們片甲不留,
即使誤殺到沒傷人的狗也沒關係,反正只是動物嘛!!又不是自己的小孩也不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看下來,這就是很多發言人的看法)
當你吃其他動物的肉時,就該知道狗跟他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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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流浪狗都會攻擊人,有些流浪狗是被養後丟棄又被群體狗欺負,根本不會去咬人,如果沒有那些餵養的人,那這些超級弱勢的流浪狗不是很可憐,沒害人還得被撲殺。
歡迎善心人帶回家養
況且是憑甚麼一口斷定所有會攻擊人的狗全都是餵養的關係,一定都不會有曾受虐或曾受攻擊才反擊的。因為短視,看到的都是餵養人的錯,卻不責備那些丟狗虐狗的人。
有責備,難道有說過鼓勵虐狗嗎?
總而言之我認為會花心力去餵養可憐流浪狗的人是很了不起的,或許他們也需要改進,須要看情況餵養,但也不能不分青紅照白就批評所有的餵養人都是不好。
都需要改進了,不能批評?
從頭到尾,是否有正面回應過,為何要在馬路上餵食?為何不帶回家養?領養代替購買,領養指的是養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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