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ca220 wrote:
如果你只用自己的想法...(恕刪)
要怎麼解決?
你的錢就是錢 員警的錢就不是錢? 別鬧了!!
法令不完善 就算再死一百隻狗我也支持員警的做法
該檢討的是現有法規
要鞭就去鞭內政部, 立法院諸公和該車主吧 關警察什麼事
那麼多人回文跟你講了警察的無奈
法規怎麼規定 他們只能照做 沒有例外
你不能體會還在那死咬著警察不放 像話嗎....
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愛狗
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為狗負擔或犧牲些什麼
別把你的價值觀套到別人身上
警察沒有錯 法令不完善沒有賦予他們權利 袖手旁觀也是剛好而已
所謂明哲保身 這就是做人的難處!!
根本問題還是在領養寵物的門檻過低以及棄養虐寵的罰則太輕
不檢討根本問題在那罵警察有什麼用...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