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領養人必須負責提供此動物良好的照顧,任何錯誤或不當的飼養方式將不容允許。
3. 如果需將犬隻飼養在犬舍內,則需嚴格遵守相關行政法規的規定。(需有犬屋、良好的照顧、充足的餵食、乾淨的飲水並有足夠讓狗外出離開犬舍的時間......。) (註2)
4. 禁止將動物飼養在陰暗、通風不佳、潮濕的環境。
5. 在未獲得本會的同意下,嚴禁將此動物轉賣或贈與他人。
6. 為了避免現存受苦的同伴動物數量再為擴大,本會絕對禁止將所送交出來的動物進行任何型式的繁殖之用。
7. 本會有權力在未告知領養者的情況下, 對此動物的照料與飼養方式進行突擊檢查。本會亦有權力對此動物的養育情況提出異議,並且不用付給領養人任何金額,即可立即將此動物帶回。(註3)
8. 本會不保證此動物的健康狀況與性格健全。任何蓄意傷害本會之一切言論將不容允許。
9. 若此動物之前的飼主宣稱此動物為其所擁有,則尋法律途徑解決。(註4)
10. 由本會所送交出去之犬隻嚴禁以犬鏈栓綁飼養。 (註5)
11. 此動物的安樂死唯有在迫切與不得不執行的情況下才可執行。且必需是為了免除此動物由於疾病與痛苦所帶來的折磨,並需由獸醫師執行。
12. 此動物若走失或遭竊需通知本會。
13.為了避免更多的動物受苦,若此動物尚未經由本會進行節紮,領養人必需同意將雌性動物進行絕育手術。
14.若違反上述條約, 特別是第五條、第十條與第十一條,本會可尋法律途徑,處以最高五百歐元(按:約合台幣 16,500元)的違約金。
15.藉由我的簽名,我同意履行此契約內容。我亦已存有此契約之復寫本。我也明白,若蓄意錯誤填寫以上任何資料將被視為詐欺。本契約任何內容的刪減或增修,必需由書面的形式加以謄寫。
當領養人同意這十五條契約,便必須簽名與捐款。動物之家的工作人員這時會將此動物的檔案拿出 ,並將其檢疫證明手冊以及上述契約之複寫本交給領養人。接下來便需做歸檔的工作。
http://straydogs.myweb.hinet.net/schwandor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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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許多先進國家的領養時會填寫的契約書
供大家參考
nychang wrote:
完全站在動物的立場來為動物選擇其最適合的飼主(恕刪)
我有一點小問題
人類要如何完全發揮同理心替動物思考?
如果今天有一隻大狗拉布拉多,有兩位飼主表達認養意願
一位家庭富裕,但是住在狹窄的公寓裡面,未必可以常遛狗
一位勉強過得去,但是住在傳統的寬敞四合院,院子廣大無比可以當狗場
這時候人類該依何種條件去替動物做選擇?
選擇一讓它衣食無憂但是沒法子整天逍遙四處跑?
選擇二讓它擁有寬敞的活動空間但是未必可以餐餐吃到飽?
如果選擇了一,但是當事狗其實比較想要寬敞的活動空間
如果選擇了二,當事狗寧願待在狹窄公寓裡衣食豐足?
如果是我也是兩難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nychang wrote:
50000元也好 16500元也好 100000元也好
我想只要在契約書簽約之前講清楚
這就可以
若自認作不到可以不要領養
再者這是2000年左右時的文章
離今也快10年 您可查看看現在是多少
..(恕刪)
西歐、北歐國家的國民所得,
有好幾個約是台灣的2~3倍,
因此他們的16,500(台幣)相對於其收入及生活水準,
可能僅相當於台灣人的數千元。
而且第14條
「若違反上述條約, 特別是第五條、第十條與第十一條,本會可尋法律途徑,處以最高五百歐元(按:約合台幣 16,500元)的違約金。 」
裁罰者是協會(人民團體)不是個人,
手段是尋法律途徑而不是送養方可直接開罰。
程劉案的合約內容好像是:
「認養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送養人得立即回收該動物,如因認養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認養人應另行給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以此協議書對認養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先要錢,再尋求法律途徑?
我們本身也很愛小動物,家中數十年來都有小狗陪伴我們,現在也有隻聰明的北京狗陪伴了我們多年。
為何我會這樣說,因為我們一直想要再養一隻貓咪,但問了很多認養的中途,也看了很多的切結書,我
得到一個結論:他們真的把保護動物無限上綱到極點。小動物們的確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個體,但認養
人也是。舉個簡單的例子:如何養育小動物大家各有不同方式,但用一張完看似有法律效應的文件,就
要認養人做出許多的讓步,吃你指定的飼料、照你的方式大小便等等,但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一樣,一
定能遵照嗎?
再來,你們的團體、個人等認養單位,有向政府立案嗎? 給你身分證件影本(到底是哪條法令支持這樣做?)
,誰知道你們用去做甚麼事情? 會不會去做甚麼事情?
在這些情況下,你們不要說,願意者簽,不願意者拉倒,應該要著眼一件事情:你們這樣無限上綱的想法、
做法,這會讓許多真的有意願認養的人,轉向去用購買的方式養貓(我家的狗狗就是如此,原想認養,但看
了文件,謝謝再聯絡)。請問這樣到底是便宜了誰? 保護了誰? 要保護小動物,不是這樣子,把所有的人就
當成是賊一樣。
P.S 我家的狗狗亂大、小便,我們會修理牠。你們這些團體要不要來跟蹤我,然後抓到我打我家的狗後,告
我虐待動物? 我歡迎你們來跟蹤,但我保證你們會吃上更嚴重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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