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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火化了骨灰也該還林小姐,畢竟晶片是林小姐的。

不管怎麼樣,人不能替天行道也不能替政府做事。
目前就是沒有虐狗,所以去人家工作地點抗議,吵鬧,散撥不實謠言,這叫做騷擾。

親衛隊們,有一篇慈濟廖醫師的不實指控可以借鏡。
當初有某位網友因為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醫療待遇,所以上網寫慈濟醫師收紅包
後來不但寫網誌的人被告 轉貼的 發表意見的都被告
還在各大網站寫道歉文。

糾眾想要私刑對待(不論有沒有暴力 聚眾吵鬧 讓銀行遭受的損失 算一算也不少)
本身就是一件沒有公民素養的舉動。更何況,公部門早已調查。是沒有親衛隊們幻想的結果所以生氣。


即使小孩送人領養,都沒有權力三不五十的去探訪。領養成立後,養父母要帶小孩住哪也不是出養人可以置喙。因為是妳自己不要的。也不要無限上綱說那領養人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虐待領養來的動物(或人)嗎?

本來就有法律管理,是這個案子並沒有成立,因為沒有虐狗事實。所以所謂的正義,公理都是因為某些人的情感需求沒有被滿足而已。



likasun wrote:
火化了骨灰也該還林小...(恕刪)





丟係共昧........
提告吧!!
樓主加油))
一切給司法處理..........
dolcewind wrote:
FB上的人說01都是亂講,老實說對於合約…還有什麼交代不清的事情,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在意。

重點在於『有沒有虐狗至死』,如果您們能夠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芭比是受虐而死,

您們會發現01也不是您們說的一言堂


應該說01是比較接近一般人的看法
尊重生命前,請先尊重人命.
尊重寵物權時,請先尊重人權.



舉例:
太誇張的飼主放養狗導致狗被車撞死,毒死
貼在01上,通常是飼主被炮到跟大家說抱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3686529&last=47916596

貼在動保團體.
通常是討論到最後,開始要人肉蒐尋,找公道?

台灣九成以上一般人,
在意的是人權,
在侵犯到人權時,
我們會把焦點放在人權.


這是我們和他們最大的不同.
某些動保團體就是極端的邪教組織,對於邪教,講邏輯道理與法治是無效的
timeriver235 wrote:
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嗎...(恕刪)


呵,我說的內容有那麼難懂嗎?
我所說的是只一個"軟釘子"
這需要什麼未卜先知的能力嗎?

有的人遇到事情,個性比較急,容易用硬碰硬的方式處理事情,但搞到後面都會演變成意氣用事

有的人是選擇冷處理

而我所說的就是冷處理

樓主當然也可以跟對方玩到底,樓主覺得OK就好囉~
我想樓主他們會用告的方式解決這件事,是不得已中的辦法
現在已經告了,但從文中也看得出樓主他們仍生在痛苦之中


退一步想看看,事件到此不都是對方出招,樓主他們接招嗎?
這不就是胡萬逼死小六子的穚段嗎?
樓主他們越急,反應越大,那些人不就好像看到好玩東西似的,更加興奮...呵


總之~
希望法律能給樓主他們一個公道了
但...近年來看了那麼多社會案件,我是對法律一點信心都沒有

z759134628 wrote:
這世界沒有那麼單純,...(恕刪)


你說的我認同

但...也不該一直被牽著鼻子走,我想你應該懂我說的

這個事件我昨天花了快三小時去追文,樓主他們感覺就好像一步一步的踏入他們的陷井裡

dontfeedwilddog wrote:
你確定?這種假設的說...(恕刪)


你說的對,事情都已經演變到這種地步,我說的那些都沒意義~



我以前的個性很衝,血氣方剛,不是打就是罵
被很多事磨過後,我深感不可意氣用事,除非必要,一切低調處理,好好講
所以我在這棟樓才會用不同的角度說出我的看法
當然也可以說的軟
但軟未必是軟
也許只有少數人能理解我所說的吧

幸福很簡單 wrote:
被很多事磨過後,我深感不可意氣用事,除非必要,一切低調處理,好好講


NO. 該硬則硬. 有些人吃硬不吃軟
等你再混久一點.
就會更明瞭
幸福很簡單 wrote:
這個事件我昨天花了快三小時去追文,樓主他們感覺就好像一步一步的踏入他們的陷井裡


什麼樣的陷阱?
看不出來?

目前看到報告都是有利樓主的.

除非另一批人打算用更激烈行動.
我是不認為他們敢這樣玩,
刑法等著他們.


看他們facebook 最近又有新專案可以凝聚向心力.
怎麼這次不敢直接打收養人全名?????

新專案:賓果
一隻大表面皮膚受傷化膿的狗"賓果"
已經找蘋果東森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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