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樣,人不能替天行道也不能替政府做事。
目前就是沒有虐狗,所以去人家工作地點抗議,吵鬧,散撥不實謠言,這叫做騷擾。
親衛隊們,有一篇慈濟廖醫師的不實指控可以借鏡。
當初有某位網友因為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醫療待遇,所以上網寫慈濟醫師收紅包
後來不但寫網誌的人被告 轉貼的 發表意見的都被告
還在各大網站寫道歉文。
糾眾想要私刑對待(不論有沒有暴力 聚眾吵鬧 讓銀行遭受的損失 算一算也不少)
本身就是一件沒有公民素養的舉動。更何況,公部門早已調查。是沒有親衛隊們幻想的結果所以生氣。
即使小孩送人領養,都沒有權力三不五十的去探訪。領養成立後,養父母要帶小孩住哪也不是出養人可以置喙。因為是妳自己不要的。也不要無限上綱說那領養人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虐待領養來的動物(或人)嗎?
本來就有法律管理,是這個案子並沒有成立,因為沒有虐狗事實。所以所謂的正義,公理都是因為某些人的情感需求沒有被滿足而已。
dolcewind wrote:
FB上的人說01都是亂講,老實說對於合約…還有什麼交代不清的事情,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在意。
重點在於『有沒有虐狗至死』,如果您們能夠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芭比是受虐而死,
您們會發現01也不是您們說的一言堂
應該說01是比較接近一般人的看法
尊重生命前,請先尊重人命.
尊重寵物權時,請先尊重人權.
舉例:
太誇張的飼主放養狗導致狗被車撞死,毒死
貼在01上,通常是飼主被炮到跟大家說抱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3686529&last=47916596
貼在動保團體.
通常是討論到最後,開始要人肉蒐尋,找公道?
台灣九成以上一般人,
在意的是人權,
在侵犯到人權時,
我們會把焦點放在人權.
這是我們和他們最大的不同.
timeriver235 wrote:
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嗎...(恕刪)
呵,我說的內容有那麼難懂嗎?
我所說的是只一個"軟釘子"
這需要什麼未卜先知的能力嗎?
有的人遇到事情,個性比較急,容易用硬碰硬的方式處理事情,但搞到後面都會演變成意氣用事
有的人是選擇冷處理
而我所說的就是冷處理
樓主當然也可以跟對方玩到底,樓主覺得OK就好囉~
我想樓主他們會用告的方式解決這件事,是不得已中的辦法
現在已經告了,但從文中也看得出樓主他們仍生在痛苦之中
退一步想看看,事件到此不都是對方出招,樓主他們接招嗎?
這不就是胡萬逼死小六子的穚段嗎?
樓主他們越急,反應越大,那些人不就好像看到好玩東西似的,更加興奮...呵
總之~
希望法律能給樓主他們一個公道了
但...近年來看了那麼多社會案件,我是對法律一點信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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