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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這是一個案例,就像我前面為何要提出法律案例一樣,提醒大家,如果一直耍無賴會有什麼後果,不會改變的人,終究不會改變,但總有人會學到收斂、脾氣不要那麼衝,請收集好確切的證據再出手;藍方只看到屍體就爆炸了,結果,他們就要去承受,那是他們自己造成,仍然不認錯,是打賭不會告。
對飼主而言,可以還以清白、釋放壓力、或許他們會停止,直到下一個話題出現。

因為對方的不理性,一切都回不去了,所以就算了,他們會放過嗎?為何不叫他們停止、早該停止漫罵,卻要飼主放下!
一直在繞圈,就像前面有人要飼主讓讓藍先生釋懷、要飼主和解;如果飼主不放手,藍先生與愛狗網人有很高的機率會被依刑法起訴,你要不要回去告訴他們和解吧!對於人的傷害,有 "積極和解"的行動,刑罰會輕一點,看他們願不願意!

不管任何人,都需要為自做的事情負責!總有一天會承受自已造成的後果,那會很痛。

以後你自己遇到任何衝突,回想你曾說的:(不會因為你告贏了而有所改變),放過對方吧,大愛!

jrta1597 wrote:
以下是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19986651398878&set=a.308758002521746.73441.100001626462444&type=1&theater(恕刪)



看到那個連結,還有人建議集資找 李博士回來驗屍!!!

難道不知道人的屍體和動物屍體是完全不同專業領域嗎?

完全不相信專業獸醫的報告,

他們只相信巴比是被虐殺,除了這個他們都不接受.

而且還是有人繼續在毀謗,公然侮辱,羅織罪名.



台灣真是個充滿感情的地方啊,情感完全凌駕在理智上.
湮波 wrote:
看到那個連結,還有人建議集資找 李博士回來驗屍!!!

難道不知道人的屍體和動物屍體是完全不同專業領域嗎?



你的疑慮我了解,
因為你我都是以人的觀點來看.

台灣9成以上的人不會說狗是毛小孩,
會說他是狗,是寵物.


但是完全不相信報告就很可議,
難道是要一份他們滿意的報告嗎?
那為何又要送驗?

湮波 wrote:
看到那個連結,還有人...(恕刪)


土葬可以變成虐狗
火葬是不是也可以阿.....?

反正說不是虐殺
就開始扯獸醫有問題,飼主沒有說清楚真相
再來就是01的人大多都是分身,或是一言堂
為什麼一開始不去告,現在才來取暖


其實某些人也可以來這邊取暖
只是這裡的網友通常理性很多!
前面有人提到解剖報告的大師,沒有翻到文章的人再看一下:

臺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
劉振軒 教授(附設動物醫院院長)
研究領域:獸醫神經病理學、獸醫腫瘤病理學
擔任課程:獸醫神經病理學、獸醫診斷神經病理學、獸醫病理學、獸醫公共衛生學、診斷病理學

近期學術著作:
期刊論文
29. 黄威翔與劉振軒。2012。從解剖個案分析闡述獸醫法醫病理學發展之重要性。台灣獸醫誌38: 190-198。
http://www.vm.ntu.edu.tw/DVM/teachers1/teacher01.html

Google 101年的文件:
黃威翔 獸醫師,學歷: 臺灣大學獸醫系,現職: 臺灣大學分子暨比較病理生物學研究所學生
國立臺灣大學101 國立臺灣大學101學年度第2學期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上圖來源: 藍伯鈞Facebook 第一張是恐怖照片,請選擇是否觀看。

timeriver235 wrote:
台灣人就是很多這種姑...(恕刪)


你說的是"事後"
我說的是"事前"

你真的看得懂我說的嗎?

jrta1597 wrote:
現在已經不是輸不輸的...(恕刪)


如果樓主能讓這些人有所示警,也不錯啦

Garfield65 wrote:
前面有人提到解剖報告...(恕刪)


我還以為我到了某宗教論壇...

裡頭還有人說要集資請李昌鈺耶

幸福很簡單 wrote:
所以我說如果一開始不隨藍先生起舞,應該也就沒什麼事了
...(恕刪)


你確定?這種假設的說法沒啥意義吧,也可以說還好有上新聞動保處有出動接手去解剖(因為不上新聞動保處的行動力頗呵),如果直接燒掉不就更說不清了.
幸福很簡單 wrote:




我還以為我到了某宗教論壇...

裡頭還有人說要集資請李昌鈺耶...(恕刪)


那你更不會想要錯過觀落陰跟擲筊那一段⋯

恕小弟偷懶,連結請自行爬一下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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