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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虐狗事件-火烤小狗!極力聲援活動開始-資料更新20080425-0931

對不起我慢了好幾拍,但是 .....
那個施壓把新聞壓下去的議員是誰呀?
請公佈一下,下次不選他了。
一個不尊重生命,不知道事態對社會嚴重性的人拿什麼人民給的薪水?

把事情搞大其實最大的意義不只是讓那2名學生知道自己錯了,
更重要的是讓保護動物法被推動,讓有權力的人知道有很多人重視此類的事情。
事情要受到廣大重視會影響到選票政客才會理睬,不然有太多訴求了無法一一實現呀!
所以不是做好自己動物就能受到保護,動物無法為自己申請保護,需要人來為他們爭取。
一旦動物有受到法律保護,虐待動物有重罪,惡人會有所顧忌,被虐待的動物自然會變少!

不過看到挺那幾個學生的發言,真的發現台灣很多家庭的教育徹底失敗了
什麼叫做"本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這樣說的人完全不會替人著想,因為如果是自己被燒好玩,也會覺得是大不了的事嗎?
也不會希望以後不要再被燒嗎? 如果還有腦的話動動它想一想嘛!
小狗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一樣會高興一樣會難過一樣會痛,也是牠媽媽努力生下哺乳努力存活下來的!
沒人飼養不表示人類就有權利虐待牠欺負牠弄痛牠! X的!
Heydrich wrote:
各位大大都失焦了,其...(恕刪)

是你自己沒搞清楚吧
自己的都救不活還跑去就別人的

你是來亂的嗎?
4+1個女朋友 好像都未滿18吧.....
雖然未成年 或許在法律上 可以躲過一劫
但是大家只用"言論"撻伐 又有何不可? 敢做就要敢承擔別人的公評.

罰錢10塊是不夠的, 當然50塊最好了.....
來自單親家庭,最好也是單薪家庭.
錢不夠就去借, 借了才會真的痛, 才知道什麼是可以什麼是不可以.

嗯, 網路上亂公布別人性名/照片/對話內容好像有問題,
奇怪, 台灣怎麼沒有神通廣大媒體"訪問"當事人及其家長?
最好N台聯撥+SNG 讓全世界都知道, 這幾個家長教的小孩做了什麼好事.








恩恩 剛剛已經寄一信給校長信箱 希望他能重視這個問題

也利用 一通電話【09惡717惡03惡】

發了一封簡訊去關心一下 要他們爸媽有擔當一點

希望那兩個小白濫可以得到懲罰

小白 你安息吧

我跟我家的吉娃娃:尼可 希望你往天堂去
手砍掉算了~這種人喳~
教育真的太失敗了
換那幾個學生被淋酒精膏點火燒一燒算啦
有那幾個照片的網友請在各大討論區張貼公佈他們的照片
讓他們受到全國民眾的輿論譴責~
讓他們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
也順便知道他們父母的網友,連同父母也一起公佈吧
好好管管自己的小孩~
真的是敗類
xtcse wrote:
手砍掉算了~這種人喳...(恕刪)


目前找到的那兩個,請看前頁

請大家先從這兩人的好友裡下載資料備份再慢慢的找看還有沒有其它證據

另外被爆出來的高三生,或許也在這裡面了

所以請大家盡量找,別被另外兩個溜了
Heydrich wrote:
我哪有筆戰啊,不要亂...(恕刪)


那我可以真誠的請您不要再回文了......

很愛用表情符號嗎?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給樓上的網友只是要趕...(恕刪)


我也看了兩天...本來一點都不想回........但....

魚先生......請您別回了好嗎?

真心拜託......

要人權??
人權是給人用的
畜生不適用的!!




我個人認為罰錢是完全無關痛癢的,
畢竟,老話一句,錢可以解決的都簡單啦!是不?

在無法運用現有體制下法律讓他們改過向善,
也無法只單憑道德勸說來誘導,
立法速度也沒有快到今天馬上會完成,
(就算完成了,能追溯他們的刑罰嗎??????)
所以大眾力量的嚴厲譴責是必要的!

我也不認為如此做會毀了他們二人,
刑法的法定年紀早就該降低了,
人本來就該為自己所做所為擔責任,
況且都有能力在那裡想什麼情啊愛的~
自己在做之前就該考慮後果,
要不然套一句他女友網誌裡的話,
人的大腦,是用來幹麼的呢????是用來思考的吧!
不思考自己行為後果的人,
能怪別人去譴責他嗎????

你們該反省自己的所做所為!
別一再用不知道,
或是我只是國中生,
我改過了別扼殺我的未來,
是小小白先咬我的,
如此種種聽起來只是花了些表面工夫的說法,
如此不但無法得到大家的諒解,反而會加深群眾的厭惡,
相信你們不是笨到極點的人,
開始用大腦思考吧4+1位虐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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