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郎 wrote:那麼基於人類食物的需...(恕刪) 吃是必需的要素所以如果肚子餓而殺來吃我倒是不反對就好像獅子餓了也會吃你只是人類比較有同情心搞個人道屠宰而不是直接開膛破肚和你那種大量種族屠殺的思想不一樣回到立法這真是我最懶和你們討論的東西理由很簡單你們連動保法都不看只是一昧說去修法啊先問你對動保法第卅條和第二十五條修法的時間順序有什麼了解能請你弄懂了再來討論嗎不同層次沒辦法討論
我是不懂動保法的詳細內容但是我知道為什麼流浪動物的問題始終無法解決至於安樂死跟人道屠宰這種個人看法不同的事情再討論也沒個結果對我來說我很難接受明明是一樣程度的宰殺卻用"我殺你是因為要吃你"來作為合理跟不合理的分別
dummyone wrote:拍郎大你覺得為什麼流...(恕刪) 當然毫無疑問是人所造成的為何流浪動物問題無法解決?因為抓流浪貓狗的要被人罵給流浪貓狗安樂死的要被人罵沒有人要扮黑臉一次解決流浪貓狗流浪貓狗的問題怎麼可能解決?光立法有用嗎?這只是拖延問題與自欺欺人而已投入再多的社會成本也不夠街上的流浪貓狗越來越多想棄養的人就更加似無忌憚的棄養問題永遠沒有解決的一天在國外也是先把流浪貓狗都抓完了才能執行寵物飼養的規範動保法保障的主要也是被飼養的寵物被棄養流落街頭的動物一律都是抓起來況且也要流浪動物的數目少了之後才有可能被保護不然哪來的人力財力物力去做保護流浪動物的事?大多數人只會在流浪動物要被怎樣時動動嘴巴譴責別人或官員但是有沒有想過哪來的人力財力物力?需要義工或錢的時候怎麼不見有那麼多人幫忙?
蛙鳴之地 wrote:是啊...那篇『小白...(恕刪) 先去看看協會的訴求吧?這年頭都習慣看文看一半?有說要把兩個學生怎樣怎樣?真是夠了 !路過放個屁你也當真!你怎麼知道回文的是路過湊樂鬧還是認真的?果然阿 立場不同 先說再說 深怕人家不知道另外一方面的想法!別扭曲了協會的初衷!!其他個人行為 你我也管不著 !
拍郎大小弟以為抓流浪貓狗安樂死不能解決問題問題的根源在有人棄養流浪貓狗假設今天把全台灣的流浪貓狗都安樂死了幾年後又回復現狀因為還是有人會棄養棄養的人根本不在乎被棄養的寵物的下場您所說"街上的流浪貓狗越來越多, 想棄養的人就更加似無忌憚的棄養"上下文之間沒有關聯性流浪動物的問題有可能"一次解決"嗎人對寵物負責任的態度不建立起來怎麼可能解決?現在歐美先進城市流浪動物問題較少是當初有人扮黑臉一次全部安樂死的結果嗎?立法不是解答但可以是一個漫長過程的開始有了開始 才有結束的一天這樣講如果讓您不悅 希望您能諒解但是 我覺得 全部安樂死的作法讓人毛骨悚然
拍郎大你說國外都是把流浪動物都抓完才能執行寵物飼養的規範有哪個國家是這樣搞的?這種講法好像砍掉重練電腦重灌程式重寫我很難想像對生命可以用一樣的態度小弟住過幾個國外城市比較普遍的作法是節育控制流浪貓狗繁衍的速度同時給寵物殖入晶片
dummyone wrote:拍郎大小弟以為抓流浪...(恕刪) 光抓起來安樂死當然不能徹底解決問題一定是要配合其他眷養措施像是強制植入晶片並且登記飼主資料之後只要路上有棄養動物只要驗晶片就知道是誰棄養的而且植入晶片的位置與方式不該讓飼主知道避免飼主為了在棄養前取出晶片而傷害動物為何國外比較少棄養的事情發生難道是因為外國人養寵物都比較有責任感嗎?當然是因為棄養會被抓到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