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有專門的獸醫師藥典,並且也有細分出各個物種的用藥劑量,因為代謝率與物種差別,用藥的量方面皆有要注意的地方。這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的。
若是現在限制獸醫拿人用的藥物來治療,例如拉肚子簡單的腸胃藥,麻醉最基本的atropine,救命的點滴跟代用血漿,抗凝血針劑,或是腫瘤的化療藥物,或是腹膜透析液....
多到數不清的藥物...這些將無法取得使用,到時候真的無法想像一家獸醫院如何治療動物。
有很多國家是開放動物可以使用人用藥物在動物上的,也有一些國家的藥廠會出動物專用藥品,
但是我不知道我們的政府出了什麼事,要就開放國外藥品進口(曾經申請國外動物專用藥品進口,被打槍,說台灣不合法),或是學其他國家使用人用藥物但合法調劑....
以上種種,我希望不管用任何方法,也不想管其利益糾葛(干我啥事!!!)
獸醫能合法的使用這些藥物,我只希望能用有效的方法治療在我醫院的每隻寵物,
就算拿到的藥貴的離譜也無所謂.....
天殺星突 wrote:
獸醫用人藥講白一點都是自做孽
明明台灣有製作動物藥的工廠,卻因獸醫們貪便宜改用人藥,使得那些合法製作動物藥的工廠紛紛關生產線
而製作人藥的工廠依法拒絕給獸醫院用人藥,少數獸醫就好像中猴一樣開始威脅民眾,不挺就漲價...這樣跟徐旭東威脅人民有啥兩樣??
只是懇求獸醫們開個藥單而已...有那麼難嗎??
這樣以後有啥醫療糾紛時,不就各說各話??
自做孽?講給獸醫師聽?還是講給所有畜主聽?
我覺得你在這方面了解不多,可以不要用這樣激烈的字眼表達你的想法!
不然我問你,狗狗得了小焦蟲,我需要目前公認治癒率最高的atovaquone和azithromycin兩種藥,麻煩你告訴我哪裡買得到動物專用的?台廠、國外原廠藥都可以!如果找不到,不知道自做孽的是獸醫師還是支持動物不能用人藥的畜主?我實在不願意舉美國為例,因為美國也不是什麼都好,但是美國對小動物醫療的重視和發展是無庸置疑的,連美國獸醫師都可以合法使用人類用藥,沒想到台灣竟然為了小動物的福址,規定比美國還要嚴格,真是大開眼界了!
台灣動物用藥的製造商,幾乎也都有生產人類用藥,獸醫師一樣是跟他們買藥,除非他們的藥品明明成分一樣,只因為加了動物專用幾個字就變貴,造成獸醫師改人類用藥代用,不然我不懂哪裡損害到藥廠的利益?還造成他們關廠?太看得起小動物用藥的市場了吧!
造成動物用藥生產線關閉的,主要跟畜牧業有關,不是小動物醫療,不要扯太遠了!
xyzzz wrote:
獸醫師本來就可以合法使用人用藥物
就現有法令規定
藥事法第50條
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
醫師在法律上的定義
醫師法
第一條
(醫師資格之取得)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第二條
(應醫師考試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八十四學年度以前入學之私立獨立學院七年制中醫學系畢業,經修習醫學必要課程及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得有證明文件,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三、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前項第三款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除九十一學年度以前入學者外,其人數連同醫學系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核定該校醫學生得招收人數。
第三條
(應中醫師考試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中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中醫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本法修正施行前,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修習中醫必要課程,得有證明文件,且經醫師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者。
三、醫學系選中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且經醫師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者。前項第三款醫學系選中醫學系雙主修,其人數連同中醫學系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核定該校中醫學生得招收人數。經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限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以前,得應中醫師特種考試。
已領有僑中字中醫師證書者,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經中醫師檢覈筆試及格,取得台中字中醫師證書,始得回國執業。
第四條
(應牙醫師考試資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牙醫師考試。
簡單來說
台灣的醫師只有,西醫師,中醫師,牙醫
獸醫師並不在醫師之列
所以獸醫師沒有合法處方權
獸醫師要做的是拿到合法的處方權
而非調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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