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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愛狗團體對於飼主飼養的疏失而造成寵物死亡者,也應該提出告發

疑問??
吉娃娃有大到能讓行駛中的車輛撞到,還能再輾過去一次??

STAR=YGG wrote:
狗在民法算是私有財產...(恕刪)


主人沒有牽好的狗

在被撞的那一瞬間

一率當成野狗

因為損害的始作俑者是主人自己

除非能證明一開始駕駛自己故意去撞狗

否則駕駛是沒有責任的

而且狗被撞之後到底是當場死亡還是奄奄一息

沒有人知道

依照罪疑唯輕

狗在被撞那瞬間就沒氣了

所以就算駕駛後來為了趕時間壓過去

只能算壓過一隻狗的遺體

駕駛不用對狗死亡的事實負責



狗死亡固然可憐.但是狗主必有可恨之處

還有.這事情發生在我老家.實在是..

鄉下多數狗主不愛繫上狗鍊.喜歡讓狗到處跑

所以就不要認為都是開車的錯.雖然丟下趕上班很賭爛

但是狗主也要被罰才對..
管它怎樣 狗衝出來 是我一定不急剎車,寧可直接撞上去。我可不想把自己害死 也害死別人

死狗 自己不長眼 主人也是不顧好,出事之後才在怪東怪西??
使用機種Nikon D80、D90、Konica AUTO S2快樂拍照 並持續找尋屬於那種鄉下小
2年前在淡水河腳踏車車道騎車,突然衝過來一隻柴犬,為了閃牠,我摔車了,之後狗跑了,狗主人連問都沒問我,就跑去追他家的狗了~~~結果腳擦傷,腳踏車xt後變換了,輪框變型,花了好幾千,只能說無言阿~~~~養狗真的要好好照顧阿,小學上課就有教了~~~~馬路如虎口,要小心~~~~~~~

STAR=YGG wrote:
狗在民法算是私有財產...(恕刪)


我上次開車壓到一隻老鼠~~我也沒停下來查看耶

那~~~算肇逃嗎??

我要去自首嗎??
不是我心不仁 作錯事有先後,既然自己先不對沒繫狗繩,那自己應先負責任吧!!話說回來為什麼大家都獨厚狗,我們日常生活中,連呼吸都會不小心把細菌殺死,怎麼沒人在那叫呢?這真是好笑的社會
看來以後考駕照.要多一項如何閃避爆衝出來的小動物..
但是答案是?.要撞上去有分..還是閃過去不能撞到電線桿或人有分
答案?.後頭不能有車.要不然前車閃過去.後車撞上去..那會灰不清喔.
一定要求政府一定要有這項(前提下監理站要準備很多小動物喔)
沒有什麼對錯硬要搞大.16歲飼主會受的了嗎.車主如果言語後面多加幾個字應該不會被罵吧
如:這500元拿去埋了牠吧.或者幫不了妳.再者記住飼主名字用動保法.法院見之類的
應該就不會有這種事吧.我想應該吧
目前我在台灣家裡附近看的的情形是
養狗的人以愛護動物之名
行破壞環境衛生及秩序之實
晚上散步踩到狗屎機率越來越高
外出遛狗不綁的情形也很多
我老婆女兒常被突然衝過來的狗嚇到
所以我還是覺得狗主人
不盡責管理寵物的情形已日益嚴重
如果沒辦法好好愛護及管理自己的寵物的
還是不要養吧 因為這是照顧牠一輩子的事
要養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啊
不是因為老了不能玩樂 而是不想玩樂而變老了 同理不是因為老了不能學習 而是不願學習而變老了

a-wen-papago wrote:
救不救是另外一回事,...(恕刪)


所以野狗不是狗? 有人養的才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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