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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狗兒置留車內致死,應比照過失致死罪起訴!! @@

政府應該修法,

飼養 狗 這種會叫、運動量大,需要較大活動空間的寵物,

應該要經過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的審核(例如:飼養環境),才能核淮飼養

wtkao wrote:
政府應該修法,飼養 ...(恕刪)

贊成,

(1)全面開徵寵物稅.
(2)成立動物警察,建立寵物列管清冊,清查寵物居住環境.
(3)貓狗一律植晶片,結紮.不結紮加徵一倍寵物稅.
(4)飼養寵物須參加訓練課程,考取執照後,才能養寵物.
(5)隨意棄養,一律開罰寵物稅10倍,其中三成給檢舉人獎勵.
棄養人需協同動物警察參與捕捉流浪犬勞動服務100小時,
再加20小時再教育課程.
(6)惡意致死寵物罰寵物稅20倍,終身不得考執照.
(7)無照飼養寵物,一律開罰寵物稅10倍,其中三成給檢舉人獎勵.
這裡是地球是人的社會
或許火星才是狗的社會
可能來錯地方了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wtkao wrote:
政府應該修法,飼養 ...(恕刪)



這樣會導致養狗人大大減低.最後那些動物保護協會也站不住腳,原因養狗人太少了慢慢的狗福利會變少.別忘了事件是很多人共同執行才會有一些動力.如腳踏車台灣以前哪來的那們多車道.然倒是那些非常喜歡車的人爭取的嗎?no no 是很多外行人開始接觸下才有那些福利出現


我也相信在都市裡符合能養狗的人不到100分之一.光是雙間(空間時間)就多少人淘汰了
蛋蛋維 wrote:
養狗人太少了慢慢的狗福利會變少.別忘了事件是很多人共同執行才會有一些動力


這就是愛狗人士之間的矛盾了。
例如很多愛狗人士喜歡痛批內有忠犬的電影/小說/戲劇,認為造成了大批棄養潮。
但是沒有那些作品,又怎麼散佈「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種歐美文化殖民的觀念呢?絕大部分的狗都不是那種天賦異稟的忠犬,光憑愛狗人士高呼,很難有洗腦的成效。
說到底,痛批這些作品,就能營造出「我很高尚」的感覺而已。

至於動保協會之間的矛盾,就更複雜了,先從小小的台灣中那麼多動保協會之間不要內鬥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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