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chpwch wrote:踢得好阿 給樓主拍拍...但既然要追咬我 那我也不用客氣了如果有愛狗人士不分青紅皂白要來吠雖然我還沒遇到過啦不過大概也是送一個正拳閃人吧(恕刪) 一個月前新竹也有個正拳後閃人, 沒幾天後在路上被堵到. 被砍成殘廢. 以台灣現在的法律,重傷害平均大概關個4~5年就可以假釋了最重6年就過半了你要是收入低, 了不起賠點錢.要是收入高就脫產給你告到爽. 快去打吧..
果然大家的看法都不盡相同。就現實面來說,照顧黃金的開銷大家都知道,我也幾乎每個禮拜都會洗澡,每天梳毛,每天外出活動,我不是什麼超愛狗的人士,我這隻黃金是親戚家生太多分過來的(當然還是有給他營養費),而我養了他也盡量給他最好的照顧和快樂,花費的心力和金錢根本就不是那個女生能想像的為什麼我們走在路上卻要被這種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的主人和狗騷擾?大庭廣眾被那女生罵街,真的對我養狗的打擊很大........我想帶武器使用暴力解決不管自己再怎麼理直,也難免會落人口舌所以下次再遇到還是直接報捕狗好了覺得自己很無情很自私,因為那隻流浪狗的生命很可能就因我的一通電話而被剝奪但我們屢次被攻擊的時候,又有誰知道我們那時候的心情而我們反擊了還要被路人責難,被世人指點或許過幾天還可能會在某狗論壇或新聞看到那女生的文章或是我踢狗的影片"黃金主人狠踹擋路街友流浪狗!!!"然後我再被人肉搜索出來鞭笞..........自由和尊重是建立在不侵犯別人之上的我再怎麼不會教,我的狗再怎麼不乖,至少我都會牽著牠不讓牠去侵犯到別人,遇到不喜歡狗的人我一定拉的遠遠的,遇到小朋友要跟他玩的我也會特別注意他的興奮度。而街友髒兮兮的在路上要飯閒晃,流浪狗看到不爽就亂吠亂咬的,一點都不受到拘束,難道對附近的行人和做生意的店家就不是一種侵犯?話多了些,感謝大家的回應,不管大家支不支持我的反擊我都很後悔出了那兩腳..................做人實在太難了,所以就交給法律和政府機制去解決吧......
richard911 wrote:果然大家的看法都不盡...(恕刪) 別氣餒 我站在你的立場 自己養的狗就像家人一樣 要是家人被野狗威脅 我當然要反擊為什麼不可以? 當然ok的我家老奶奶去年94歲還沒過逝前 不管是大狗還是小狗 只要狗接近她她就會怕急著想閃因為老奶奶她一生都很怕狗 管你是什麼狗很多人說野狗只是叫沒怎樣但你們有沒有想過聲音、動作、行為這些通通都是會對人造成恐懼的因素 狗對著人吠叫人對這些吠叫威嚇的適應能力不一樣 要是野狗對我奶奶吠叫 她就有可能因為緊張而跌倒對她來說生命是受到威脅 試問人為什麼要容許自己受到威嚇、恐嚇?要是野狗用聲音威脅我家人 我是不考慮就會直接一腳踹過去的因為狗就像人一樣 沒經過教養、教訓是不會學乖的 放任只會讓它們更壞動物它當然也有生存的權利 但這是在不影響人、造成人的威脅為前題之下憲法保障人生存的自由 人當然有權利要求在外頭行走不受到任何聲音、語言、行為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