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媽 wrote:
會沿用多年 自有其中的意義
也許是被神經病搞到不得不重罰
(恕刪)
這一點我贊成
或許該說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
小綠媽 wrote:
我還是唾棄繁殖場 與花錢買貓的人
某些繁殖場其對待繁殖寵物的不人道作法的確值得撻伐
但是人總是有虛榮心的~
有人就是愛買品種貓回家當裝飾品
只要他們會好好對待這些動物
是沒有什麼"唾棄"的必要的
頂多就是每個人想入手動物的管道不同~
不能說買就是有罪
認養代替買賣在台灣短期內是絕對不可能完全實施的~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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