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shine wrote:我不是討厭動物的人。但是寵物應該出現在他適合的地方。原本我常去的早餐店,但是店主開始養貓,他的貓到處跑跳還會直接上你的餐桌。幾次過後因為衛生問題我就不再去了。我到河濱公園遇到大型犬不綁繩,直接狂吠要追人咬人的姿態,旁邊的主人卻一直說他很乖不會咬人的,只是他不認識你才這樣。很奇怪捏我為什麼要認識你家的狗⋯⋯所以把貓安置好營業場所除非你直接標註寵物友善商店,大家也帶寵物去溜溜啊。 本日你最專業!
peter5240 wrote:你不能要求客人如何對待動物,反而是要飼主管理自己的寵物活動範圍 你說的有部分道理。但一碼歸一碼。寵物主人沒負好照顧責任是一說,欺負寵物是另一說。偷換概念會讓事情討論變得複雜而不可理喻!
有人養,不怕人。 這句話沒說清楚,但意思很明白,就是有人固定餵養,但不帶回家養。要不然大家養寵物都放養在超商好了!照片看來是在超商內的環境,不知道萊爾富有沒有規定店內能不能餵貓,如果可以就能變成友善動物(包含流浪動物)的超商,以後餵食都進超商餵就好了,小動物有冷氣吹,餵的人也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