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也想領養看到一堆限制就放棄了什麼時候好意的領養變成領養也是一種負擔_Emil_ wrote:你的個資又不值錢。牽(恕刪) 那你要不要公布你的個資還是你的就值錢?南勢溪的彩虹 wrote:你不領養 個資也是一(恕刪) 所以就代表個資可以亂給?
kill9605 wrote:家裡養了16年的貓咪...(恕刪) 跟樓主講講我自己的養貓故事民國90年時買了一對有血緣的貓堂兄妹(英短)他們都上天堂了那時資訊很少,不太知道領養的訊息。中間近20年陸續以約平均每4~5年領養1隻米克斯目前家裡有4隻米克斯只有1隻是中途(註)3隻是認識19年的獸醫(院)那邊領養的,3隻其中有2,是獸醫院撿到、另外1隻是獸醫師中途朋友的(幾乎省略領養手續,僅獸醫師對她朋友說,這飼主十幾年了,獸醫院認證過了)(註)談談這隻中途,10歲,也就是10年前領養,流程:簽認養書,檢查身分證跟簽名一樣,無須留影本、無需電訪、家訪,貓沙貓食也不過問,當時年代比較單純。現在中途普遍SOP都非常繁鎖,我個人是無法接受現在的SOP。結論:樓主既然有這麼長的養貓齡,必定有固定獸醫院,可以向他們表達出領養訊息,耐心等,獸醫院那邊通常也會有貓可以領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