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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狗事件之連署抗議-<再更新>4/28時間活動內容,詳情洽(07)3222552

>回應johnjohn0616
違反人權

先對於您提到「這是不理性的做法」,tungjenhao只是提出「燒狗事件之連署抗議」。
連署抗議都能不採理性,不知未來何謂理性可言。

身為人,就能因這學生單單興起而捉起動物,計劃好買酒精膏而燒狗?
如這行為引用在「保育纇」身上,不知為是為何?
今能因「一時興起」而做焚燒,不知未來能以「一時興起」何種媒介而焚燒?

當然,您指到一點很重要,給予適當指導相當重要。
罰是必然的,今不給予該學生嚴重處罰,是不能的!

今天,他能以國中生年紀傷害動物。他日出社會,是否也能輕易就傷害人?

如,這明學生,他心想:「做錯事情,只要父母付錢了事,多做幾回也沒關係。」
試問johnjohn0616,他是否也會想到:「新聞上,也是有些人殺人付錢,就沒事了。」

最重要的,這些學生清楚提到,在宜蘭也有做過,根本毫無悔意!!
事後還跟他人炫耀,這種人,是該有人權?

如果您要談心理學,相信您也了解。能輕易就殺死一條生命的人,他們內心的想法!!
今天他能活活燒死,邊笑著看著,他日會如何!!
---------
眾人的心意並不是一定要找媒體,而是大家希望這些讓人看到!
每一個人或動物,活在世界上,都有他們生命的歷史,有他們活過的時間存在著。
難道,不能使用文字或言語的他們,不能有他們想活在世界上,有曾留過的時間,讓人知道,他們存在過?

今天是台灣的法律,只保護加害人事件太多,所以大家才去一個能對他伸訴之地(媒體)。
因為台灣要鬧大才會有人想理!

另外,這明學生相信已上國中,對於認知,相信一定有個程度了解。
tomchenchenny提到,這些學生顯然是觸犯公共危險罪。
如果今天,他們在住戶大樓附近做燒小狗動作,小狗也會到處跑,不慎點燃到其它易燃物品,造成住戶傷亡。
你提到的人權又是如何解釋?

顯然的,這些學生是事先有計劃(預謀)犯案,詳細提到要買何種物品(酒精膏),犯案人數,燒狗地點。
明知學校在關門時,無法進入,還能進入學校園區內。

這種學生,人權?
如果我們的社會是:
大家都不要講人權跟法治啦!
直接大家約一約殺到他家裡去把人塗上酒精膏燒一燒好了..

你覺得呢?這樣有比較好嗎?這樣的環境是你我想要的嗎?
雖然我也不同意某些人權團體的作法,但是我支持他們的精神..
話也不是這樣說,

每天把人權掛在嘴邊,只是變成在包庇他們!

無論如何都應該要有一個懲處出來!

難道狗命就比不上人命?

反正死了都要去接見閻羅王還不是都一樣是一條命?

反正下輩子的命運真的會不同的話那狗命為何比人命不值?

總言之不能因為他們是國中生就放任,

國三生都不小了,腦門也長齊了吧?

為什麼都不用腦門三思過後再做事情?
道歉是應該的!!
但我覺得就算在多人去連署抗議
學校也會說基於保護原則
也不可能讓虐狗的小孩出席在那種場合
接受眾人的與論跟評判
畢竟不是法院
而且事情一過了!久了大家又忘了
直到下一次又有同樣的事情再出現

所以我覺得這樣連署的話
還不如連署要求修法加重虐待動物的人刑期
而不是處拘役可易科罰金這種不痛不癢的刑罰


REIBLUE wrote:
誰能給那些小黑小白,阿貓阿狗一個交代?


來~~~乖厚,秀秀
各位別再激動了

剛有消息,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暫定4/28
有活動
請自行前往參與



01和PTT兩站的鄉民都快爆氣了,接下來可能真的有強氣模式turn on囉
○(#‵︿′x)○
╰(‵皿′*)╯
o(一︿一+)o
(#‵′)凸
(/‵′)/~ ╧╧


最後一次
大家~~~冷靜點....理性點....

BY 被不知名人士拖走的遊子~~~~
懶得跟你們吵了

反對的人就提出具體的作為, 要不然這種憤慨的事情, 很難平息拉~
無法認同的人也就別進來看, 如果真的看了, 也盡量少發言了...大家戰來戰去都沒有用
狗也不會活回來, 這也不會是最後一件...

我們就請高雄的朋友"衝康"一下好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針對這件事情
讓大家極度憤怒的
不外是學生惡劣的行徑 家長的偏袒 學校不積極的心態 以及大環境的冷漠
在這一整個事件裡完全看不到真心的反省與道歉
更看不到身為教育單位應該負起的教育責任

在一隻隻無辜無奈被迫犧牲取樂的狗狗貓貓下
總算換來越來越多人的正視與重視
雖然不夠多數
至少可算是某種程度進步
另外也突顯出以前不覺得野蠻/但現在被撻伐的狀況

當越來越多人對這樣的行為不齒
當輿論越來越大聲
火自然就燃燒起來了

請各位加油吧
持續努力的加油!!


PS. 不知道以後有沒有這種過渡行業
專人在欠人管教+不知長進的共犯結構家庭前
照三餐噓寒問暖??!!



今天不論自己是否是愛狗或不愛狗......
只要是有人性及良知都會為這隻已逝的小生命哀傷

其實版上的大大都有自己的見解
不過先是以理性來思考........
連署的用意是要加害者出面道歉......
能理解尊重生命的意義!!

至於講求人權呢.....
是希望版上的大大別因為一時情緒上的氣憤而吃上官司
如果用自己的情緒逼迫他人的話.......
萬一造成堆方的家庭上有甚麼意外的話......
請問誰要來擔當?
尊重生命是好事........不過要用比較理性的對應方式
主要是要求加害者出來道歉並請學校開導
因為這兩天聽到都是"包庇"的情事......
聽了真的很難過
無法出席座談會出錢也好出力也好........只要對方能理解此事的嚴重性
我倒希望愛護動物協會能堅持到底.......告他們!!
讓他們了解....."錢"是不能買到生命!!
如果不試圖開導加害者的話,以後他不單單只是殺害小動物而已了!!
肥鵝桌上肥鵝油 鵝去桌空油自流 肥鵝配飯能度日 有飯沒鵝使人愁
這時候就需要奇樂啦~~~
什麼人權不人權的
只要是人渣就寫一寫在本子上
地球上就少二個垃圾

不要以為年紀小就可以原諒
難道小時候虐待狗至死,長大之後會得諾貝爾和平獎?
現在是燒死狗
長大不就燒死人嗎

johnjohn0616 wrote:


這種做法,比起只會救助流浪狗更具有實際意義..
有人也會說,至少救一只是一只,嗯,那是一種好事
可是如果有人能有效的減少流浪狗
社會資源應該是用在減少流浪狗...(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很輕鬆,但我認為,你根本就沒出手救過任何流浪動物
如果你有過這種經驗,你就知道,我們沒有一個人是希望流浪狗氾濫的
你以為我們都很閒、都很有錢是嗎?

你沒救過流浪動物,所以你根本就不懂那種心情
希望流浪狗減少的,是我們這些無能為力卻又想辦法盡力救狗的人
你去看看那些流浪狗認養的網站
其中的一個前提就是狗狗一定要結紮
為的,也就是要減少流浪狗

我家裡已經養兩隻流浪狗了
前陣子又帶回兩隻被人丟棄在公園裡的幼犬
上提供認養的狗狗網站,發現一堆狗狗都是被人丟出來的
大家都想在救流浪狗,都在想辦法減少流浪狗
那種無能為力的感覺,你不懂!

所以,少在那邊說些風涼話了
本來我不想針對你寫文
可是,對於你的這篇留言,我實在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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