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ygensgo wrote:如果真危險期,醫生怎...(恕刪) 如果是腸炎危險期住院,腸炎危險期過了而出院,出院後卻死於心肌炎或心肌梗塞,醫師不很冤枉嗎?腸炎併發心肌炎雖不是每例都會見到,卻是有機會遇見,不可能一直住院等心肌炎出不出現,來排出這風險,這是最淺顯易懂例子。
oaqewlm1128 wrote:如果我的文字讓你有這...(恕刪) 你這心態到底哪來呢?花了錢就要健健康康的??人都可能因病看一堆醫生而掛掉了..你心態就是 老子花錢是老大該脆不要養了 花著麼多錢 乾脆不要救了有病沒藥醫就直接去死一死 省著你花大把鈔票之後沒效果
以我之前在醫院工作過的經驗,這算是滿典型的"醫療糾紛"狀況一、溝通失衡:把醫生講過的話當聖旨,一一紀錄下來,有糾紛時再一字一句拿出來要醫師認帳。好比,醫師說沒大礙了,回去按時服藥回診就會慢慢好。病家可能就會緊咬這句不放,但問題是病程中,有些是可控制因素,有些不可控制因素,醫師也沒辦法在你出了院後24小時盯著你,去把不可控制因素都排除。狀況二、認知落差:病家常常認為醫師說可以出院了,就表示身體詮瘉了。事實上,醫師在經過治療,解除病炷並控制病情後,剩下的就是多休養讓身體慢慢恢復到病前的健康狀態,但因為”休養”不是必須得在醫院進行的,待在醫院甚至還會增加院內感染的風險,再加上健保資源有限,所以醫師往往會在病情得到一定的控制後讓病人出院,但病人跟病家往往會視醫師的”出院許可”為身體完全好了的一種指示或暗示,在後續的生活照料上就沒那麼用心,而導致病情會惡化或進展延緩,這種認知落差也是醫療糾紛的成因之一。狀況三、期望落差: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情況,醫療的競爭愈來愈激烈,醫療也愈來愈商業化,但醫療商業化其本質仍因回歸醫療,但病人或病家卻很容易在這過程中產生對等、對價這種商業交易模式下的期待,我付了錢、吃了藥、動了手術,結果就應該要如我所預期的,然而這對醫師來說往往是種為難,醫師何嘗不想把病人治好,但如前述,不可控因素有很多,好比病人本身對藥物會不會產生排斥(癌症標靶藥是很貴的,但不是最新、最貴的標靶藥就是有效的,很多時候還要看病人的基因,通俗點講就是體質),雙方對結果的期望往往也是糾紛的徵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