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hjason wrote:
(一) 畜犬登記制度:宜採合理費率之逐年登記。(目前農委會規劃為互相矛盾的終生一次登記再合併差別登記費率制度)
我的對動保處建議偏向日本做法,
該留下的寵物留下,
不該留的就用動保法流程處理.
我考量的是利用寵物強制登記,
讓有人愛的寵物留下,
把資源留給有人愛的寵物.
跟教授您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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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認為,
訂定最終清算日期,
應該要全面列管台灣飼主和寵物.
不管是個人飼養,私人狗場,繁殖場,動保單位,
目前有人飼養的寵物要連結到飼主.
在市動保單位列管完成有一組登記號碼,
寵物已有晶片者掃描即可,無則需繳費施打晶片,
飼養人繳交公發牌照費用,
市動保單位製作公發寵物牌.
公發寵物牌上留有明碼"寵物登記號碼,寵物名",
QRcode 二維條碼紀錄寵物姓名,飼主電話,列管單位電話.
民眾得以照相手機掃描解碼,
快速通知飼主或列管單位,讓走失寵物快速回到飼主身邊.
若原飼主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未領回,
拾獲人得逕行將走失寵物移置列管單位,
列管單位通知原飼主領回,並繳交罰金,
罰金中之5成為拾獲人之獎金.
每年底色不同的公發寵物牌於每年報到登記後付費更換,
原牌照回收後作廢.
.讓民眾能快速檢舉無報到之飼主.
清算日期截止,所有寵物出入公共場所,
一律配戴公發牌照.
無公發牌照之流浪寵物一律捕抓進收容所,
若發現無公發牌照之有主寵物,
民眾得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檢舉,
第一檢舉者才有全額獎金.(家人檢舉家人成功率最高

檢舉人獎金由被檢舉人罰金之6成支應.
公發牌照實施一年後,開徵寵物稅,
凡有結紮打晶片之寵物,寵物稅一律減半.
清算日開始就是無主寵物大掃除的時間,
所以有本事就儘量養多隻一點,拼命帶去登記,
一年後每年的寵物稅就會讓你痛.
supersunday7776 wrote:
光這句話,細細思考沒...(恕刪)
不要太為難一些平時疏忽了的飼主!能夠及時改正總比那些麻木的好得太多了!
只要大家都有支持強制登記的共識基礎!
後續該訂規則就訂規則!該修法就修法!一步一步地確實做就對了!

supersunday7776 wrote:
yehjason wrote:
事實是現在是疫苗缺貨,想打也沒有
光這句話,細細思考
沒發生狂犬病之前
疫苗缺貨了嗎?
說是現在缺
那就表示以前沒有缺貨...(恕刪)
你quote錯了,這句話不是葉老師說的 , 是小弟說的, 請勿連累葉老師
會缺貨,是採購方法錯誤,不能怪罪需求
台灣以前沒有疫情, 疫苗採購的方法是不同的
因為疫苗的保護期是一年
在去年7月之前打的預防針通通因力價下降,有被感染的危險, 必需要重打
只有101年7月到102年6月之間打過狂犬疫苗的, 可以不必打
平時疫苗採購,是可以用招標 ,發生疫情,應該要緊急採購
台灣有超過 150 萬隻犬 , 庫存在淡水10萬 , 疫苗公司約20多萬, 缺口 90 萬
在台灣開標, 台灣都是分公司, 是無法馬上提供這麼大的數量
開標後, 疫苗都還在路上
所以應該開國際標, 由國際大廠來提供, 大廠在各國都有分公司,可以調動臨近國家的庫存, 由日本, 菲律賓集合到台灣來, 比起直接由美國或法國進口,速度可以快很多
南韓在疫情發生時,就是採取國際標,一次訂購百萬劑, 採取分批給貨, 疫苗就會源源不斷的進來
確定疫苗足夠之後
如果要全面接種,方法也不是這樣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可以徵用獸醫, 集中施打
對於有鼬獾出沒的里,有發生病例的里, 優先施打
鄰長先調查鄰內,一家一家去統計, 有多少隻狗需要施打,統一匯報到里, 再集中到區
對於有鼬獾出沒的里,集中施打, 排定時間, 徵調全市的獸醫, 集中到該里,一戶一戶到府去施打, 全數打完
排定時程,一個里一個里的打, 這樣一個一個里,全部的狗都有抗體, 去築出一道防火牆
我們知道一個訊息
就是大概流浪貓犬的平均壽命是兩年
全國如果有一百萬隻流浪貓犬,嚴格執行撲殺制度,
兩年內完全消滅流浪貓犬的生命數應該不到兩百萬隻
第三年後第四年後撲殺數就十分低了
十年後要破萬就不容易了
十年間要破200萬應該不容易
但是現在
流浪貓狗因為某些團體的行為
今年被車撞死病死25萬隻(以四年為周期計算,週期拉越長,第一年的數量會降低,但每年死亡數會增加較多)
明年被車撞死病死26萬隻
十年後還是30萬隻或更多
十年間可能造成三四百萬隻死亡
方案一與方案二明顯可以看到
那個是比較殘忍的方式
三四百萬與兩百萬的差別
而現在大家就是在選方案二
而這只是十年的結果
時間越久,殺戮的數字會越差越大!
可能是
兩百萬
三百萬
四百萬的差距
無盡的製造殺戮!還說是很有愛心
我不知道害死更多動物,愛心在哪?
supersunday7776 wrote:
採購方式錯誤,
這是有問題的
疫苗不是食品,要一吃再吃
而是打一次撐一年
因為疫苗的力價會隨著時間下降
也許還有一段時間才要到期補打,但是飼主恐慌,我們很多按時施打的狗友都提早報到,包括我也提早了三個月



就是怕到了疫苗沒效力時還在缺貨,想說先打先贏呀



supersunday7776 wrote:
有甚麼資格在那邊說疫苗缺貨所以打不到?
好像十分正義,行為十分正確一樣?
跟那位打個疫苗嫌很貴的飼主有異曲同工之妙!
有些醫生把狂犬病跟8合1或10合1綁在一起,以前可以分開施打,現在趁大家恐慌疫苗又缺貨,想要趁機賺一筆
很多飼主平常都有再打疫苗,現在只是害怕所以想追加狂犬病保平安,卻非得要接受這種包套式的方案,很不公平呀
隔了這麼多年,再一次沈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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