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l wrote:
個人覺得在影片出現之...(恕刪)
離家門前兩步處一樣是公共空間還是要有"人""伴同" 所謂"伴同"就是要有"人"用牽的 用抱的等等方式
不是養狗想把它放在家門的公共空間就是合法
是要有"人""伴同"
不然那叫"放養"
小寶倍倍 wrote:
前幾天到常去光顧的餐飲店吃飯,原本老闆娘阿姨都會開心的跟每個人打招呼,特別是她有印象的客人還會寒喧兩句,那天情況大轉變,阿姨臉色很難過,後來還看到她偷偷的在擦眼淚,因為很熟了,吃飽後關心的問了一下,才知道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阿姨家裡養了幾隻狗(鄉下地方地方寬闊,養幾隻顧家的)原本都是流浪狗,後來他撿起來養之後,帶去打晶片,醫療後就變成家裡的成員.4/2那天,鄰居打電話來說,家裡的"小黑"死掉了!!她急忙趕回去看,發現小黑死在家裡門前大約2步距離遠,鄰居告訴她說離她們家約20公尺遠的另一戶人家男主人撞死的!!!
一開始去詢問撞死狗的男主人發生什麼事,畢竟撞死別人的狗,怎麼一句道歉都沒有,至少要尊重一下主人吧?他蠻不在乎的說是她們家狗亂跑才被撞死的,男主人的姪子還嗆說:姑丈,沒關係,我是警察,撞死她的狗我還要她賠你的車勒(拜託,這什麼跟什麼阿????)
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開車者明明都快到家門口了,尤其又在巷子內,應該車速不宜過快,影片中卻不見車速放慢,撞到狗後還特意開往另一個地方迴轉,那不是心裡有鬼是什麼?阿姨說她們也不知道該跟他說什麼,只是簡單的要他誠意的道歉,結果肇事的卻不甩她,她說:狗也是一條生命,陪伴我們15年了,至少也有感情阿,為什麼連一句誠心的道歉都要不到.
現在小黑的骨灰已經處理完畢,放在家族塔位位置旁,認同牠是家中的一員.........
開車的朋友們,或許有些情形下真的是無法避免的,但是開在巷弄中,放慢車速應該是很基本的吧,故事中的肇事者態度真是讓人很不欣賞,如果他家中的狗被撞到了,他又會怎麼想?????
請從11:52:00開始看起,11:54:00車輛掉頭回來
(4/21新增圖片)
後藤司 wrote:
家裡之前也有養隻約克夏 .. 當時被媽媽放掉鍊子 門沒關好不小心跑去道路上
被車撞到... 而媽媽抱回家時 以奄奄一息 過3分鐘後 就去當小天使!!
也看到駕駛一直站在旁 一只說要送醫院 也紅了眼眶 ..
我直對他說沒關希..別放在心上 是我們自己不小心!! 他才肯離去
不是我們對自家狗沒感情..畢竟這也是我們家自小養到大的狗
誰不難過 ...
只是將心比心 沒有人會願意故意去傷害任何動物
況且畢竟是我們沒綁好
很慶幸這件事件並沒有讓他人造成傷亡..必竟駕駛後面是緊跟著一台砂石車<都停著直到我媽媽把狗抱走才離去>...
假如今天駕駛換作是 一台摩托車 閃避不及壘田 砂石車車速又快 .........
所以媽媽 直到那次以後 一只自責到現在 再也不敢養寵物了!! 因為心真的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