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3 wrote:
我的建設性方法就是學...(恕刪)
一次大規模清掉,然後另一頭有人繼續棄養,不是一樣嗎? 標標準準的治標不治本
台灣飼主不會遵守不是你講的,sorry,但至少這是一個事實,是個有力證據說明了光靠厲法無用
這不是聚焦棄養問題,而是這本來就是個大問題
棄養幾隻,一年後變幾隻? 這些被棄養狗生出的狗又會衍生幾隻?
我從沒說政府不該抓流浪狗,而是在此同時也要教育下一代,不然一邊抓一邊棄養不能解決問題
ok了啦...就此打住,你我想法根深柢固,再聊也是自找沒趣
Karlushere wrote:
一次大規模清掉,然後...(恕刪)

Genki0127 wrote:
棄養狗也不會在城裡 ...(恕刪)
Genki0127 wrote:
恩 那就是一半一半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