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旻模 wrote:
你是瘋了嗎? 什麼工...(恕刪)
是啊,都說我家經濟狀況不錯,孩子也大了,我是全職媽可以專心在家養貓。
可是人家還嫌我給的條件不夠好,不讓我認養。
後來我就怕了啊...就像你說的,怎知道對方不是壞人?
你怕我是壞人,我也怕你是壞人啊!
話又說回來,那些被抓到虐貓狗的人,難道都沒簽認養協議書?
真的想虐待動物,還怕要這張紙?
jstsimon wrote: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恕刪)
超級旻模 wrote:
可以養這隻,不會被罰...(恕刪)
RennieTW wrote:
認同一半!雖然協義規...(恕刪)

finepupil wrote:
不會被告,因為沒有簽...(恕刪)

,讓那些志工自己養才安心
,什麼可能我認養一隻狗能保證從養到死亡,不會處罰.走失.抱走.生病.開刀.車禍.淹死.送走等發生,真是讓我們不安心養,不安心過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