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 wrote:
我闡述中介意的是車主既然自認無任何責任歸屬,那留個聯絡方式或等下班後在回頭處理很困難嗎?
看是要爭論或求償都好過成為新聞題材不是嗎?
上次那隻在馬路上跑來跑去的狗被輾死,
影片PO上網說要人肉搜尋,結果也是沒找到.
現在有些人自己錯再先,就上Facebook 取暖,
還要人肉搜尋?
人肉搜尋是有盲點的,不是都找的到,
有時還人肉錯人.
說真的有些狗主真的是"俗辣",
自己放任狗亂跑,狗被壓死了是一副嘴臉.
萬一這隻狗是害機車摔車,就當作不知道,
還有沒打晶片的,就說那隻狗不是我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