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93KING wrote:
若你沒受傷.
2F寫的正確,就照2F所寫的去告就可以,
當然,若對方的狗有抓到你,那怕只一爪,只要有血痕,就可再加告一條
過失傷害.
過失傷害是刑事罪,用刑事提告後附帶民事賠償就可以了,輕鬆省事.
你可以說一毛錢都不用花,我的經驗,對方等接到刑事傳票就會來找你和解了.
你不和解你不撤訴,他就會被判易科罰金(刑事)+賠你錢(民事)+前科一條.
..只要易科罰金一繳,前科就確定,良民證就沒了.除非不懂法律,或已經是邊緣人,
否則再笨也會知道直接私下賠你錢簡單省事.
這案因本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故按經驗對方100%是判易科罰金(當然除非他在法庭上問候法官組宗18代,
或打電話恐嚇妳被妳錄音那另當別論).....故只有留下前科是對方唯一的忌憚.
...(恕刪)
請注意17樓的專業敘述
你自己一定要去驗傷並開立驗傷單
越快越好
單方有過失傷害
不論多輕微
你都贏定了
你不肯跟他和解
他真的會很慘
快~
但他如果有前科或是你們當地的角頭
你可能需要再斟酌
配合其他方法
有需要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