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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亂餵~我受害~懇請不要再亂餵流浪動物了~

台中小康 wrote:
請問他人問題,
我都已告訴你方向(翻一頁就看到了),
你還不找,
不斷問相同之問題,
非常沒禮貌及尊重回答問題之人。

不要太偷懶,
不要連按個滑鼠都要偷懶好嗎。...(恕刪)

你引言的內容順序不對 關鍵內容也遺漏


在你19樓說我不認真後

我就回去看你文章 並在21樓問你是不是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0條

接者你又在37樓寫

台中小康 wrote:
終於有人認真看文,

寫專業法律條文是要花精神的,

請賣豆花的認真看文好嗎。


我又在42樓問你是不是 廢棄物清理法 第27條


你總共就寫這兩條

我都找了 你怎麼說我沒找?

我怎麼沒禮貌?

我怎麼偷懶?

問相同問題是因為你沒正面回答

你肯正面回答嗎?




GOLF 1.8T wrote:
其實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那些在公共區餵食貓狗的人
為什麼要在公共區域餵食

因為他不想要貓狗靠近他家
弄髒他家的環境
所以用食物把他們引到離開他們家遠一點的其他區域吧

不要說我汙衊愛護動物人士
我的鄰居就是這樣

只能說人心阿


沒錯
這就是為什麼我討厭極了那些所謂的愛心人士
明明已經造成別人的困擾和不便
卻在那裡扯一堆 看似慈悲本質只有自私可言的五四三
別人不認同隨便餵食流浪動物的行為 還會被冠以沒愛心 冷血
不然這樣好了 為了怕你們心愛的流浪動物因其他民怨導致補抓安樂死
愛心人士趕快把這些動物帶回家好生安頓著
這很簡單吧!
我自己就帶過一窩小野貓回家養 就花錢花時間花力氣罷了
相信對滿懷愛心的朋友而言 不過區區小事!

回到開版樓主這邊
餵食者既然不肯把貓帶回家照顧 也不肯清理食物殘渣和排泄物 更無視貓對人失去警戒心所帶來的後果
表示只是偽愛心 擺明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有人要跳出來對號入座嗎??)
我家可是早晚清一次貓沙 飼料不隔餐 飲水永遠乾乾淨淨 每天掃地吸地板的呢
樓主有要求生活品質的權利
這種情況 還是去相關單位通報好了

 

跟那些走火入魔的礙心人士不用扯太多了。

看到一隻就通報一隻吧,
也不用去跟人家"勾勾纏"。

人家覺得是做功德,
但是破壞到我家環境了。
怎麼不幫忙清呢??
這應該就功過相抵了吧

這種樓看越多,
就越討厭野狗野貓。
目前討厭野狗野貓的程度,
從以前的無所謂,變成了看到就想通報。

礙心人士,你們贏了

kk6066 wrote:
你不會 把你家的狗 綁在外面試看看喔~

綁在外面,會被罰1萬5千元喔
( 前幾天的新聞 )
------------------------------------
我想樓主是很無奈,叫不動愛心人士
又不想下毒手
嗯,怎麼辦呢 ??
沒辦法,只好乖乖掃大便了
誰叫您的住家,被愛心人士看上,只好認了

PK*PK wrote:
這東西已經禁用停產了


禁用的是 80% 的,
目前市面上的是 40% 的,
每包重 224 公克, 120 元,
使用需稀釋三千倍,使用口罩及面具.

對野貓野狗有奇效.
任意且定點的餵食野貓野狗
會讓本來分布比較鬆散的貓狗群聚起來
換句話說
這些貓狗的屎尿都會集中在一個地方
餵牠們然後吃飽了
發春了又去交配又生更多
賣豆花還說要多請清潔工
一條路有多少清潔人員是很固定的
還多請人掃大便會增加就業機會咧


那不如把家裡垃圾直接扔外頭會請更多
通報會被殺~~~
那簡單啊我們也不想做間接劊子手
賣豆花公佈家裡電話
通報給你解決啊

你把他們帶遠~~我們就當作沒看見
ninja680614 wrote:
餵牠們然後吃飽了發春...(恕刪)

沒辦法,有人就是愛心氾濫......
好像這樣做才能肯定自己存在的價值
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你說越多他越HIGH啦~~~
直接黑掉不就好了

會不會改天說不定就會有人去撿流浪漢來養了
然後流浪漢飽暖思淫慾犯案之後,還有人跳出來幫他求情咧

台中小康 wrote:
在公共區域飼養流浪動物是違法的,
請注意不要違法。

小康大大,您對法律好像蠻熟悉的

以上論點是根據哪一條,可否告知?

好方便以後舉發,如果警方不處理,是否可檢舉瀆職?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樓主的立論好像很明確的遵循了某種當代的環境經濟學,而且這些條件推出的結論確實很合理:

人餵野貓->野貓過度繁殖->環境變糟、物種數量失衡

但反過來我會想,為什麼這個合理性具有絕對齊頭式的普遍性?
因為追溯您問題的源頭,其實就是單純地對鄰居餵貓弄髒你的門面在不爽不是嗎?
其實您合理的結論「環境變糟」指的應該是「我的環境變糟」
否則如果貓不是在你家門口被餵與大小便您會如此勤勞地撥動手指打出這篇嗎?

我不想質疑您維護自己居住環境的權利,但老實說我也蠻睹爛您這種動輒援引某種粗糙的社會達爾文演化論的說法,說穿了從頭到尾不過就是因為覺得自家門口很不衛生體面,而您所謂「物種的自然平衡」說到底也不知道是誰的平衡?
是你家的?你的社區的?全人類社會的?

野貓數量過多,所以應該「自然地」任其生滅?
那同樣地推論是否也適用於所有對這個「自然」的適應不良者?

難道不能試著與那些餵食野貓的人談談:例如餵食後清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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