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 領養人 應該給 送養人 某些 補貼,
送養人 更應該給 領養人 一點 禮物。。。
謝謝他願意領(收)養這隻貓狗,謝謝他將責任擔了過去.....
倘若我跟「送養」者「領養」了一個動物,
他卻開口跟我說要些成本、補貼啥的,
我一定會很訝異與納悶吧...
如果這樣,我還會「領養」那隻動物嗎?
(沉思)
除非那隻動物與我在初見面的霎那已經雙雙立即墜入愛河,
否則應該是不可能領養了吧
不是因為談到錢鬧彆扭
而是因為邏輯不通讓人感覺怪怪的.....
看了各位大大對這議題的討論
或許大家對「送養」、「領養」的定義與認知不同
才會有些許辛苦
不過討論是好的
讓人能夠從更多及更廣的角度了解新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