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cola wrote:1.因為豬,雞,牛,...(恕刪) 如果在台灣吃貓狗是一件被社會認同的事,那愛貓愛狗人士應該也沒努力的空間了.即便是為食用宰殺牛羊豬雞...等,也強烈建議應盡量縮短動物的痛苦,並食用最低限度的量就好,個人不建議為求口腹之欲過度宰殺動物,實用肉類過量對身體也沒好處,會對動物造成痛苦的烹調方式也請勿使用.其實jscola可以跟樓上那位linsh09在台灣合開一家貓肉狗肉店看看,在這裡酸動保人士也沒用啊.
因為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談的輕鬆小動物的生命寶貴人的生命也寶貴當那些激進份子奮力捍衛貓狗的同時是不是該想想人的生命更值得被尊重昨天看到一隻狗被人嚇的失聲有人氣的要命 揚言提告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那麼生氣是我太沒愛心嗎好像有點小題大做
bullshit90 wrote:因為不是發生在自己身...(恕刪) 如果野貓野狗確實出現攻擊人類的行為確實要做處理,但不是自己用私刑處理,而是通報清潔隊捕捉.被捕捉的貓狗在收容所裡應提供乾淨的居住環境及飲食,若七天後無人領養,那就只能依規定處置,收容所其實可以跟各地動保團體合作辦理認養會,避免民間跟政府單位經常為了流浪動物的處理問題發生爭執,收容所的員工也應該知道台灣目前有動物保護法,不要再把收容所的動物當垃圾處理.或許很多人對花費時間精力處理流浪動物問題不以為然,其實這就跟處理作姦犯科的歹徒一樣,我看到一個歹徒也是要報警,即便我是受害者法律也不准我動私刑,犯人坐牢也是要有食物飲水,即便是重刑犯也不可虐待,監獄裡的犯人所為比流浪貓狗更甚,社會還不是耗費很多心力處理他們,甚至連死刑也廢了,感覺一堆人恨流浪動物比恨黑道更甚.有一句老話是:狗來富,貓來起大厝.其實很久以前的人就有要跟動物共生的觀念,不知道現代人生活富足了,卻忘記這句老話.
馬的B wrote:dezhima wrote:...~恕刪)就跟獅子頭上的毛可以治禿頭一樣,迂腐.以下那些人怎麼不去報復,不要說什麼時侯未到的屁話...(恕刪) 你把別人寫的話貼成我寫的是甚麼意思還亂罵我寫的是 "請問我如果拿bb槍射你會怎樣嗎"
說真的不要射我家門口有一隻小黑狗我曾經拿BB槍射她的附近拿拖鞋丟她想把她嚇跑都沒有用目前她已經住進我家了晚上還跟我睡在同一房間(不過她睡地板)我新買的車子第二天就有貓睡在上面我觀察,是不會抓傷漆面的但是會有腳印這幾隻貓,都還蠻溫馴的開車回到家時,就會別處跑回來,打招呼還會跟我一起去溜狗也可以抱起來之前還在我的大腿上睡覺現在感覺就像朋友想睡在車子的鋼板上就隨便他了(我的車子目前車齡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