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666a wrote:
任何動物都有生存權,...(恕刪)
常常都聽到有人被狗咬, 狗會傷人不必科學家證實吧? 犬貓也會傳染一些人畜共通的疾病. 你可以因為蟑螂蚊蟲會散布疾病而撲殺它們, 為什麼別人不能用同樣的標準對待貓狗?
只因為你喜歡貓狗, 不喜歡張來蚊蟲, 你自己要雙重標準是你的事, 但不應該強迫別人接受.
lapdswat wrote:
請您收回您的不當言論...
誰嘴泡?
...(恕刪)
lapdswat wrote:
對於救貓有意見的,貓...(恕刪)
lapdswat wrote:
請您收回您的不當言論,謝謝。
lapdswat wrote:
但里長竟然帶著一些整天街道長街道短的人要把貓咪趕盡殺絕
lapdswat wrote:
他竟然就是不要放過他們!
lapdswat wrote:
(還是直接被里長殺死)
lapdswat wrote:
如果您只會出一張嘴不幫忙,那就少說話。
lapdswat wrote:
當然,我們無法跟日本比(要怎麼比,光這兩樓的文章就心寒了)
lapdswat wrote:
那些只會嘴泡的朋友,您可以停止了,沒愛心不會有人怪您。
誰嘴泡?看來很明顯。
die666a wrote:
人類社會進步至此已經非常清楚界定出什麼動物是供食用的,愈是進步的社會訂得愈嚴格,不信你到歐美國家要餐廳殺隻狗來吃看人家怎麼回你,當然也有很多地方會吃珍禽異獸,但那些地方都是相對較落後的,你希望台灣是那樣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