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某部分動物保護協會志工,適可而止就好!

timberelf wrote:
我剛剛去貓論爬了一下這位劉小姐的文章,
感覺真的有點愛貓愛到偏執了,自己都養不活了還撿一堆浪浪
更扯的是自己無力去負擔醫療費用再上網求助其他同好募款
自己的生活品質都顧不好了,哪有資格去當中途,
這樣只會讓那些貓跟著一起吃苦吧


對他們來說 這就是愛貓 無怨無悔 有愛心


疏不知道自己能力到那.. 過了頭往往都不是愛了而是害 (有押韻耶)


os:本身也養過貓 但看了那論壇 開始有些反感.....真悲哀


我也有送貓~
但是我從來不做那種切結書的~
因為我覺得那根本是違反"人性"的!
結婚證書一只~難道就註定婚姻幸福美滿永不離婚嗎?
人各有立場..依照自己愛寵物的標準來審視別人!
只能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若想"自主"就花自己的荷包!
中途在如何強大也無法要寵物店繁殖場關門!
想吃蛋就自己買雞來養吧!

之前那篇切結書文裡不是有支持人士說這種白紙黑字的東西簽了不會怎樣嗎!

最好是不會怎樣!

再說一次,白紙黑字的東西,雖然不能無限上綱,但只要簽了就要有萬一出包等著被告的心理準備。
我想大概台灣有9成5的人
對於所謂"愛心認養"依然是存在著
"認養動物是一種愛心的表現是一種偉大的施捨的心態"
還有認為有人要認養沒有品種的貓狗就很偷笑了 還計較那麼多幹麻 寫啥切結書呀?

如果送養人多計較一點被說成詐財,兇一點被說成恐嚇
真的這樣好賺,幹麻還要辛苦上班賺錢?
那些愛心媽媽、愛心爸爸們又怎會為了流浪動物散盡家財?

對他(她們)而言"愛心" 不是恭維 是一種被同情被邊緣甚至有時候是一種你自己活該愛做的形容詞

流浪貓狗從原本是家貓家狗 因為人為或是意外的原因
而造成他在外流浪 因為沒有結紮 所以在外繼續繁殖

送養人會要求認養人將貓咪結紮 也是這個原因
誰能預料會有這樣的"意外"發生呢?
貓咪未結紮 生下來的小貓
有的貓媽媽會將牠們帶到斷奶
有的貓媽媽可能在覓食的時候就沒有再回來活活餓死也有

這些無辜的生命 可以因為結紮而終止
反正沒有人會去繁殖這些"MIX"貓來賺錢
那為何不就結紮了呢?
所以說從中途義工的立場
愛貓幫貓咪結紮也沒有什麼不對呀!

我曾送養過一隻小黑狗 我很慶幸我有請認養人寫切結書
因為1週後 我經過認養人飼養小狗的地方
發現她被關在一個小小的籠子裡 裡面滿是大便
隔天再去看 發現環境一樣沒變 牠就這樣與自己的糞便吃睡在一起
因為狗在這樣的環境之下 怎會健康?
所以 我便溝通將狗帶回 帶回時狗身上滿是跳蚤
我很愧疚讓她去受那樣的苦所以不再送養 直到現在狗也已經3歲了

這小狗是我從路邊撿到的 當時大概才剛斷奶
身上有霉菌有跳蚤 每天要吃4餐
這樣把屎把尿直到大約3個月 打了預防針
健健康康的才開放送養的

我想劉小姐對他的貓咪也是如此
尤其奶貓比幼幼犬還要難照顧
我能感同身受他的心情

這篇新聞報導的角度或許因為是程小姐去投訴的
所以記者就偏向程小姐的立場去報導
卻沒想到會對日後台灣社會對於"認養"動物的態度造成多大的影響與傷害

不管結果如何輸的都是這些"流浪動物們"...........................
很多大大都提到要認養就去公立收容所吧
我也這麼認為
因為收容所的動物時間到了..好像會被處理掉


哪些在貓論的貓都有人養過的很好,就不要去麻煩人家了
就讓哪些貓住在他們家就好了。
不然還要讓人家花哪麼多時間去想哪紙切結書,動不動還要家訪+領養前的身家調查
搞到大家哪麼累,何必勒

對了..哪些所謂的"愛貓"人士
還跑去人家妹妹的無名亂罵
同理證明了愛貓不等於好人,不愛貓也不等於是壞人
白紙黑字簽下去 就是有法律效用的
即使法官不一定照判全額罰款 敗訴是跑不掉的
所以真的不要亂簽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是我一定跟她告到底
我的貓貓也走失過
運氣好的是最後被我找回來了

一時不慎走失罰10萬?
那個劉小姐是靠著個在賺錢嗎?
lamu wrote:
那個劉小姐是靠著個在賺錢嗎?


所以我很好奇劉小姐有什麼資格自居為正義使者

來"懲罰"程小姐"這種人"

就因為送了幾百隻貓~?

就因為自以為有愛心所以說話很大聲?

我只覺得越看越有趣~

貓論都是志工最高志工最高

認養人去死認養人去死

不支持志工的人都不是人

合約內容也只是規範認養人故意使貓死亡或棄養等等

我好像沒看到意外走失這個項目

劉小姐到底有什麼資格或論點可以證明

程小姐是故意使貓走失的啊?

看貓論我只看到一堆人自我昇華到動物專家

居然有辦法論定貓就是不可能溜出門

更遑論"貓不可能兩隻同時溜出去"的這個論點

我笑到快肚子痛

我真的很不是人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好恐怖喔~~~~


把那些力氣拿去救災不是很好嗎???= = 愛 過了頭 就會變的很恐怖~~~~

10萬耶~~~ 看看這裡那麼多勸敗文 哈哈 可以換好多逸品喔~~~
damou wrote:
10萬耶~~~ 看看這裡那麼多勸敗文 哈哈 可以換好多逸品喔~~~(恕刪)


假如我把家裡兩隻貓用這種不平等合約賣掉的話

我就有NINJA 250的頭期款了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