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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走失兩貓賠10萬? 持續更新...

天外小兔兔 wrote:
如果劉小姐堅持要把你姐逼到沒路,就不會找議員開記者會了,10萬安穩入袋不是很好?
(恕刪)


我私心認為...找議員才是把程小姐逼到沒路的最後一招~

真高招也

應該多少有點空虛吧~10萬元就這樣用志工來抵掉

還是現金入袋卡安穩啊~

天外小兔兔 wrote:
那位猛幫說話的親友團也辛苦了
您還真是自始自終不離不棄,希望你對貓狗一樣如此慎重。


唷呵~開始在扣帽子啦?

真要這樣扣帽子的話~這一串應該有不少人是親友團喔~

當然我不知道你所謂的親友團是在說誰啦~不過這種毫無根據的帽子...嘖嘖嘖

親友團!! 咱們上啊!!

天外小兔兔 wrote:
我發言並非轉po劉小姐發言
而是我看了新聞稿的結果,希望在最不傷害雙方的情況下解決
很顯然有人希望越滾越大好讓自家寵物店生意興隆,這點就不打擾各位賺錢了


寵物店生意始終興隆

應該還輪不到眼紅的中途來酸~

-----------------------------

死了

女友發飆了

我這"親友團"真的得低調了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天外小兔兔 wrote:
那位猛幫說話的親友團也辛苦了
您還真是自始自終不離不棄,希望你對貓狗一樣如此慎重。


路過的人......

你真的了解我嗎???

為什麼可以隨隨便便的到處亂留言~~講話真傷人...
any577 wrote:
路過的人.........(恕刪)


她所謂的親友團應該是在指這串裡和愛貓人士意見相左的人

其中應該包括我

--------------------------------

"劉雅甄並說94年底開始送貓至今將近4年,共送出265隻貓狗,走失的共有9隻"

265*50000=13250000

這龐大的利益中途當然不能放過

支持賠償五萬元合理化!!

支持五萬元作為流浪貓公定價!!

劉小姐也真是的

那9隻貓也該去追一追啊...

不一定會追出更不堪的內幕

說不定450000又可能入袋了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天外小兔兔 wrote:
那位猛幫說話的親友團也辛苦了...(恕刪)

莫名其妙丟出親友團的帽子蠻高招的

對於不同於己方的言論就冠上某人親友 不然就是分身 來打壓
真的有貓壇一貫的作風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mojo0000 wrote:
...只是我比較納悶為何劉小姐可以直接申請到程小姐去年的所得清單

照理來說應是保密的資料

也應該是由公家機關發文予國稅局確認後才會發債權憑證給劉小姐

應該是這樣吧?

因為對法律也不是很了解

不知是否有人可幫忙說明一下?...(恕刪)


"公家機關發文予國稅局確認後才會發的保密資料"可以輕易到手.
這其中會不會有什麼黑幕?
找議員, 開記者會? 當初批程女上報"OOXX", 怎麼劉女也"XXOO"起來了. 一整個Low掉.

不是 - 簽合約, 違約, 調解, 罰款, 強制執行, 扣薪嗎? 不是白紙黑字? 依法論法嗎? 怎麼想一想又變了?

改變是沒什麼不好, 只是仍然做得不漂亮. 想退一步, 作損害控制, 免得店家從中獲利, 而自己又名聲受損. 但提出的條件: 150天志工, 應該叫社會勞動吧? 依據在那? 民法? 刑法? 誰來認定? 打卡簽到? 搞來搞去的, 還是給錢比較乾脆.

一開始"法"直未必等同"理"壯, 現在是, 法也不直, 理更是不知如何.
天外小兔兔 wrote:
我發言並非轉po劉小姐發言
而是我看了新聞稿和貓論和01的結果,希望在最不傷害雙方的情況下解決...(恕刪)


你的語氣就像是劉小姐本人在發言,
你又有什麼資格斷定什麼是"最不傷害雙方的情況".

這事件激起的是長久以來一般大眾對動物狂熱偏激份子的反感.

chieh76123 wrote:
天外小兔兔 wrote:
我發言並非轉po劉小姐發言
而是我看了新聞稿的結果,希望在最不傷害雙方的情況下解決
很顯然有人希望越滾越大好讓自家寵物店生意興隆,這點就不打擾各位賺錢了


很顯然發言大並非當事人,非親身經歷這些事情,
那為何可以下定論?又憑什麼認定哪種情況是最不傷害雙方的情況?

我不是當事人,我不知道到底發生啥事?
但我想知道,到底怎樣的深仇大恨,要搞出這麼多的舉動,放話,找議員,開記者會,
就是要對方賠償?既然都說了之前都沒有這樣對遺失動物的飼主,為何這次例外?死追猛打?
這就是所謂的很有愛心的中途嗎?我不懂,我只知道,事情,並不單純。 

不過,這些不關我的事,我只知道,我發誓絕對不會再用很有愛心的眼光看待中途,
不會想要在捐贈用不到的飼料或其他東西,也不會認養動物,我相信很多人也是這樣,
畢竟我們很膚淺,只會用自己看到的表面認定,而跟中途打交道很可怕,還要簽下賣身契,
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結論。

最為人所詬病的合約問題似乎不是記者會中討論的事項,

是想藉此機會將這合約正當化嗎?

慶幸程小姐沒有參與記者會,

沒有讓這些中途商人的計謀得逞

265隻貓合計1325萬元的金錢太誘人,人性的貪婪面都表現出來了
看了這麼多天 ,

上報、找議員、一堆言論的壓力,

想必當事者的壓力一定很大,
如果當事者想不開,
那些出來指責、嘴炮的,要出來擔這些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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