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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 ) 我們家發生的事~~ 到底誰能救救我們呢? 20150706

看到FB的那邊留言讓我很像笑
01這邊不是一言堂,針對的點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和法律上的論述而已,FB上的只不過就是情緒性的認定與否,法官看的不是你情緒性認定的事,他看的是證據

來這邊留言一定會被砲到死,因為法律上你們根本完全站不住腳

時間點上的爭議這完全沒啥好說的
因為樓主這邊有顯示相約時間,除非藍先生可以拿出是否有另外相約的時間

認識與否也根本無關緊要

疾病的說法樓主確實一開始沒有講清楚,但後續不是證明了誤食除草劑

雙方合約沒看過

樓主要告FB一干人等,幾乎是穩贏的狀態
我倒想看看FB的人在"法律"上要怎麼反擊
還有旁邊那些連帶轉貼散播、還罵人的不知道收到了傳票是否還是一副我是對的態度

還有現在結果不是很明顯了樓主沒虐狗
只是過程交代有問題

這完全是兩件事情
結果卻好像變成過程交代不清就好像罪大惡極似的,開始散播謠言

過程的問題不代表你們就可以人身攻擊,之前虐狗上新聞、被罵、散播沒有人有歉意,這些通通被略過
然後換來一句: 是你過程交代不清
這跟把人痛扁一頓事後發現不是這樣,然後又怪人沒把事情講清楚有啥兩樣!

這是原飼主的PO文.事情演變到如今這種地步造成兩邊網友互相攻擊.兩邊都不看.就看原主的話.我只是覺得為何一個白領階層的主管可以漠視合約這種事情?就算是妳的先生主動聯繫.難道妳都不知道合約這件事?一碼歸一碼!如果妳覺得藍先生有給妳威脅恐懼.我也主張提告.合約也有詳細注載.妳也可以先把芭比托給藍先生或是原主.醬不就沒有後面風波了嗎?妹妹真喜歡就請從新讓原主審核不也可以?
https://www.facebook.com/yeeling.kuo/posts/460208250758141
回不了的過去 wrote:
這是原飼主的PO文....(恕刪)

藍先生站不住腳,躲起來換郭小姐接力了嗎???

郭小姐也不是MJ吧!? 樓主一家是跟MJ領養的

為什麼都是別人在出頭??? MJ為什麼自己不出面???

你要的答案在樓主自述的1樓就有

麻煩爬一爬好嗎??

新手一生 wrote:
你沒看到新聞的影片嗎...(恕刪)


請問你有被動保團體霸凌過嗎??
還是莫名奇妙的霸凌
我自己撿來醫好的貓
跟動保團體一點關係都沒有
就因為不給動保團體
所以被一群人攻擊
說我做過對動物不好的事
但這些人卻完全提不出證據

為什麼要體諒霸凌者?
被霸凌的就該死嗎?

如果你沒有親身經歷過~還是好好當讀者就好

其實,林小姐有幫狗打晶片,她本來在法律上就是狗狗主人。
至於合約,要看內容。但不成立的機會很高。

新手一生 wrote:
太多東西樓主都沒PO...(恕刪)


你說的太籠統了!
所謂太多沒po出來是指??
樓主都寫了這麼一大篇了!你認為還需要什麼真相咧!?
"真相的劇本"難不成跟最夯的"甄環傳"有得拼喔!

對阿!!就像某樓的大大說的!
如果你是護航的你就大聲說啦!!
新手一生 wrote:
還有我以前的工作就是專門處理這類型的事件,要不然我的公司早就一天到晚爆新聞了100分
不是沒辦法解決,要是靠錢解決的話,我公司早就虧死了0分
危機處理專家知道如何解決這件事,欠缺什麼都知道...(恕刪)


您是認真的?? 看了之前您的一堆刪文~~ 小弟我被嚇出一身汗啊~~
如果所謂的公關危機處理是指先PO後刪~ 那您真的該去指導藍先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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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題:

藍方:合約書! 誠意! 交代! 

林方:未審先判!  被肉搜!   恐嚇! 圍堵! 中傷!

檢察官會怎麼看? 法官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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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離題一下:

龍蛇混雜 小心釣魚~ 理性鄉民關心您~
超級精彩的。
請問『新手一生』先生您已經離開您所謂的『危機處理小組』的工作崗位了嗎?
能否透露您服務過的公司供大家瞻仰一下。
可以得話當然希望你提供完整的事件資料。
要不然大家沒辦法判斷你做得好不好。
最好當然是離職證明啦,薪資單啦,出勤單啦,一併付上更好。
離職證明上面我們要看到離職原因,請辭?資譴?因什麼緣故?
薪資單上面最好要有撥款銀行啊,撥款證明啦,要不然我們懷疑薪資單會造假。
出勤單還要付上原圖相片,謝謝。

很無理?就是無理,這就是你在這裡沒頭沒腦胡亂跟事主要東西的態度。
你知道你多惹人厭了嗎?先生你哪位?
這麼強大,麻煩去幫幫日月光可以嗎?他麻煩大了。
要不然你去幫幫藍先生也行,你不是說林小姐一家輸定了?
快去,幫他把官司打贏啊。

加油,我很看好您的。
我想這邊的問題在於,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

認養動物有「到收容所」、「中途」…等等方法

我一些朋友甚至覺得「中途之家」=「收容所」

說來不好意思,我也是因為這篇文才認真去了解其中的不同

有些朋友來到這篇文當下就是

「原來收養那麼恐怖,那我用買的就好了」

雖然這是一杆子打翻一條船,但我相信不了解的人真的很多…

我想不管這次的事情結果如何,應該都已經造成傷害了吧


khaosmana wrote:
也可以去收容所認養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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