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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MZERO wrote:
不過,我的重點是,駕駛者有責任按照當時的路面情況使用安全的方式通過道路。如果萬一是你我的家人因為某些原因徘迴在路中間,我不希望因為駕駛者沒有注意到道路的情況而撞上。)


造成我家人與大家更危險的原因並非在大馬路中央被撞,
而是當合法通行的道路上(甚至高速公路)出現違法路障,才是真正造成公共危險的可怕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rlon wrote:
狗自己也許也有責任吧...(恕刪)


物進天則,弱肉強食

白目的狗都跟影片中一樣被撞死了

所以只剩聰明的狗


總有人喜歡把狗比喻成人

生物學沒讀過嗎

狗跟人本來就不同種不同科

自然界就是如此


打狗就是虐待動物

蟑螂螞蟻就不是動物嗎
xxxxx555x wrote:
通常 遇到 "所謂的"愛狗 愛貓人士....等 建議不需要講太多 反正他們聽不懂
...(恕刪)


把自己當成狗的人

還期待跟他說甚麼道理.......
麥香嚴選奶茶 wrote:
物進天則,弱肉強食白...(恕刪)




蟑螂??螞蟻????????????應該不能算是"動物"吧!!







"寧願站的見法官.也不要躺的見法醫 ""

懂嗎?

難怪為了閃他 害死我自己? 肖欸 ! 換成是你勒? 人都是自私的 !!
我突然開始愛中國大陸的法律, 對路權黑白分明,路是人車在走的!不是讓人或狗睡覺用的!

大陸養狗要買牌的,既然要養狗,就要花大錢,花了大錢就會用心狗的安危,也不會造成交通意外! 看你多有錢?能養幾隻?我覺得台灣應該立法養第一條狗付保證金5000,第二條狗10000....費用級數增加

流浪狗那麼多,就是有這些愛狗人士在養狗,我家附近有很多人養流浪貓狗,但是這些人卻不住附近,而附近的住戶就要忍受無故被攻擊,晚上噪音,踩到狗大便等的危機,狗一但出了私人領域,就要綁繩子,在你家狗愛怎麼大便,破壞,那是個人自由,而出了自家大門,就是公共領域,多數的飼狗人士,多希望狗狗去外面大便,真的把狗大便撿起來的有幾個?我還贊成台灣開放獵季,如果狗沒綁繩子,人人皆得捕之! 在別人車輪上小便的動物,也是飼主的責任,這些我不知法律有沒有保護車主?舉證困難就該是車主倒楣嗎?一但發現車輪被狗尿尿,就算一些自稱善心人仕,心裡也不會快活吧!

但是動物保護法是個惡法,因為立法動物保護前,應該要立法規範合法的飼主,除卻合法飼主之外,其他的非法飼養都該受罰!而且是重罰!像故事中的狗主,就是沒善盡保護管理的工作,應該立即剝奪飼養其他寵物的權力!

話說貓狗很可愛,有靈性,不可以宰殺,那雞鴨鵝乃至豬牛羊不可愛?沒靈性嗎? 這些動物保護人士如果平日吃肉,是不是應該也受罰? 真不知當初立法精神在哪裡?
retu77 wrote:
如果小朋友躺在路中間...(恕刪)

閣下你如果開車遇到這種狀況會如何處理?? 會直接撞過去嗎??還是減緩車速按喇叭警告狗狗離開??少來動物跟人不一樣的怪異理論,這是駕駛行為問題,多少肇事逃逸的車主不也持相同論點說是沒注意或沒看到,砂石車撞機車也能說是視線死角不是嗎??
小孩比喻是一種同理心,閣下不必扯上無辜跟不無辜,如果個人認知您要當成嘴砲,那您更是箇中翹楚,千萬別說您多愛動物,不過是自我感覺良好罷了。法律,算了吧,是服務懂法律的人而已。
特工 wrote:
蟑螂??螞蟻????...(恕刪)


你是反諷還是真的不懂

國小的自然課本該重讀了
麥香嚴選奶茶 wrote:
你是反諷還是真的不懂...(恕刪)




認為蟑螂跟螞蟻是"動物"的好像是閣下吧!!所以誰該重唸課本呢??





請問一下
之前有次為了閃狗撞到人 狗主人說不關他的事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另外請教,若要二選一時,下次到底要撞人好還是撞狗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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