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來喵去 wrote:他真以為這是大絕我就躺著讓他告我倒看看他有什麼天大的本事告我?一個月幾十萬我還可以 玩個一年半載 他可能要賣家產賠我 他真的不會告你因為真的沒啥好告的...他也沒有立足點告我只能謝謝你替我們發聲幸好台灣還有明理的人在~不然台灣真的會倒更快~
黑色小老虎 wrote:7/31 凌晨2點5...(恕刪) 7/31 凌晨2點50分報案的時候 我已經有問過是不是只救人 但是有貓咪一值慘叫 而且我去找 已經確定是從別人的店裡面傳出來的 我知道房東住那樓上 要怎麼連絡 而且說明我只有小小手電筒 我照不到貓咪到底怎麼了 如果有大型探照燈之類幫我查看就好了 這些勤務中心都有錄音 我不可能說謊 會馬上被戳破後來來了 一個就不屑的臉蹲在地上 一個就二話不說自己闖入 到處查看 出來才問我店是不是我的貓是不是我養的 反正都是一些無關緊要可以把貓咪救出來的對話8/1知道小貓咪死了 我很難過 我就打電話問 明明受理時候就問過了 為什麼執勤來的不當一回事 電話中才提到 那個自行闖入是違法很嚴重的疏失畢竟也是為了小貓咪而踩線 不需要這樣子結果這棟樓一位yokim自稱看過消防局內部工作出勤紀錄 還說得很詳細喔 什麼30CM小洞 很確定他就是看過那2位出勤報告的人裡面竟然說是我要求闖入 我怎麼可能要求 我從頭到尾都是討論怎麼做可以讓貓咪不再叫得那麼恐怖 那連絡住樓上房東 好不好 而且難道我要求 你們聽了就會乖乖照做嗎?以上是我畫上的重點樓下繼續
為什麼沒人批評農業局或是農林課???幫他們處理的動物,甚至保育類動物請他們來帶走,還得看日子一個禮拜就固定出來一天或是兩天也就是消防隊還得養這些動物幾天送個籠子、送個捕蛇夾就變成了消防的業務我上班這的捕蜂衣還防不了虎頭蜂,要是第一時間洞沒塞好蜂巢,被叮是很正常的(不過,我們分隊有義消會抓)如果有被虎頭蜂叮過就知道那有多痛有專屬的業務單位,只是"要"與"不要"而已消防隊還得協助很多單位很多單位慢慢的來,慢慢的拖,大家當然喜歡使喚跑得快一點的消防隊問題是~專業度夠嗎??器具足夠嗎??那要那些單位做什麼??風災清洗馬路也叫消防隊水災地下室的抽水也叫消防隊,這民眾自己也得想辦法處理,而不是來指責消防隊怠慢了大區域的淹水,幾百戶人家淹水,根本分身乏術拿小小的抽水機,去抽三層樓高的地下室,幾個小時也抽不了幾公分的水位結果~水利局的大抽水機,幾小時就抽完了...專業跟器具......
制度面不完善應該也不會因為大家這篇文而有所改革,至少這種類似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發生,然而不改革的背後是什麼因素?如果可以發起全民公投,我猜肯定會成立一個專門處理動物的單位,就像電視上看外國人那樣,裝備齊全、製服、車輛,足以應付大小體型動物,不論是否受傷的都能安置收容,但是,這些目前是個夢。我就是個消防員,我救過不少動物生命。知道嗎?目前我養的狗就是我親手救回來的,那時牠大概只有2周大身上確有約10x10的傷口,還爬著數不清的蛆!自己花了數萬元把牠從鬼門關數次搶救回來,那是民國94年發生的事情了,牠現在過得很好。不可否認,行為不良的公務人員會有,可是有愛心有同理心的消防員,肯定更多。互挑語病不如回歸現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