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jo0000 wrote:我是程小姐的男朋友 調解當天我也在場....但最近看到劉小姐的文章與事實有些出入...(恕刪) 喔喔...疑似男朋友的人登場了好像八點檔.....不過既然簽下去了 連調解也簽了 真的就沒什麼好講的下次要記得看好才簽 10萬不是小數目賠錢歸賠錢.....如果送養人自清有出入倒是很好的新聞題材這次去找自由的記者吧
mojo0000 wrote:至於記者是如何得知因為程小姐有向一些朋友借過錢所以經過親朋好友轉述才讓陳先生得知此事並告知程小姐有意願報導此新聞所以也並不是劉小姐口中的好朋友 假如你說的句句屬實那麼記者在該篇報導寫的『程女向本報投訴』這句話就是唬爛的讓我誤會程小姐理虧在先還找媒體哭訴喵的咧!記者的素質真是......只會憑空杜撰~乾脆去寫小說好了!嗯~好像也不行~因為文筆太差!
凸== 凸 wrote:既然男朋友來了 那可以告訴我們最新發展是什麼嗎?...(恕刪) chieh76123 wrote:程小姐男友我也想知道最新官司進度如何了呢?...(恕刪) elway 7 wrote:如果真的是程小姐的男朋友並且真的有實際參與談判過程可以給一下最新進度嗎?...(恕刪) 這麼多人想了解最新發展,是不是順便開個賭盤?..............................這樣算是"違背善良風俗"嗎?
danapai wrote:解釋「音訊杳然、沒有結紮、沒有尋貓的無作為」...(恕刪) - - - -我認為程女不需要解釋這些,因為她已經同意賠10萬。要是她不賠錢, 或者賠少於10萬才需要解釋。要是我,貓不見了, 一定找各種理由辯解,合約文字是死的,解釋在人,還怕找不到漏洞。最糟是賠10萬,少賠就是賺。(根本上,我不養貓,也不會簽這種合約)程女,實在算不上角色 - 養貓走失(掉貓),調解全輸賠10萬,賠錢不爽快,上新聞還可以,網路筆戰火力太弱。劉女,對中途的"推廣"莫她為甚。祝她生意興隆,救貓無數。
cccylll wrote:- - - -我...(恕刪) 謝謝你,這正是程小姐想說的10萬元已經認賠了,故不需再去爭議金錢的問題儘是劉小姐的澄清文,調解的部份與實際有些不符最新進度...就是等強制執行的公文核發(即應已進入司法程序,只是不知劉小姐是否已去申請強制執行)但根據我知道的雖說上限是扣至1/3,但若在收到公文後,有上訴期(好像是20天內)提出扶養清單,費用清單等,應是不用扣到1/3,在其他地方有看到儘扣1/9的案例只是我比較納悶為何劉小姐可以直接申請到程小姐去年的所得清單照理來說應是保密的資料也應該是由公家機關發文予國稅局確認後才會發債權憑證給劉小姐應該是這樣吧?因為對法律也不是很了解不知是否有人可幫忙說明一下?
danapai wrote:男朋友先生要不要順便...(恕刪) 你要一個被強暴的人,詳細的去敘訴每一個經過,太殘忍了領養人都認賠了還想對她怎樣,「音訊杳然、沒有結紮、沒有尋貓的無作為」這部分是送養人自己的幻想,單方面的說詞,毫無可信度可言某些人打著愛護動物的大旗招搖撞騙,這種人才會得到劉小姐說的懲罰
mojo0000 wrote:只是我比較納悶為何劉小姐可以直接申請到程小姐去年的所得清單照理來說應是保密的資料也應該是由公家機關發文予國稅局確認後才會發債權憑證給劉小姐應該是這樣吧?因為對法律也不是很了解不知是否有人可幫忙說明一下?...(恕刪)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法律諮詢http://59.120.201.217/legal/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