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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出虐狗事件-火烤小狗!極力聲援活動開始-資料更新20080425-0931

我發現有些網友的回應偏離本篇主題了,
如果因為這樣模糊了焦點反而不好.
大家都有選擇自己譴責的方式.
我個人希望能回歸到事情的本質上.
看是要串聯網友集會發聲還是怎麼樣.
互相批評我看就省點力氣吧!
eric3398 wrote:
你有自知之明,承認自己多嘴就好

是的
你覺得我多嘴
我也不需要針對該議題與你討論


eric3398 wrote:
我不覺得你批判前女友的文章多理性
提出合法權益的聲張有必要開那麼多篇嗎?

你真的有理解後再發言嗎?
建議你真的了解後,再行針對那些發言
要討論一件事情,並且帶有針對性時,應該先做全面性了解


eric3398 wrote:
痾,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稱讚自己

恩,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eric3398 wrote:
要不要罵回去是他人言論的自由,只要不違法,
你沒有權利去限制他人該怎麼做
簡單說一句你管太多了

你也管到我了
但是你有你的看法與觀點,你提出來我會參考


marcjacobs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麥香魚大大對整件虐狗的事件怎麼看待? 犯了錯又沒誠心出來道歉又如何看待?

不對的事情就不對
我沒有支持那兩位小鬼的行為,上樑不正管教不當的確父母也該負責任,
所以整件事情某方面會往更好的未來推進,
但是很多網友失了理性,過度的侵犯他人權利,以及辱罵甚至使用一些很奇怪的想法來詮釋,
這樣不是好事

誠不誠心道歉,其實我們很難確知,
如果要他們一生全毀,一輩子低聲下氣,才叫公理正義,
那是不是有太多事情比這件事更加重要?

對錯的事情落井下石人人喊打,不見得有任何幫助,
甚至,會帶來錯誤的後果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niclala wrote:
真的很難過 最近感...(恕刪)

+1
心酸~
現在的我無法思考
更無法用言語表達

引用:
小白身上的酒精膏被塗抹了很厚一層…火……一直燃燒不滅……小小的牠不懂…只知道一昧傻傻地用嘴與舌頭滅火……驚慌亂竄的牠…跌跌撞撞…最後衝出馬路…被車狠狠撞飛……


我身為同類
覺得很慚愧
這樣的行為
畜牲都不如
真的枉為人

願「牠們」在今世也能經歷同小白所承受的這一切!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你也管到我了
但是你有你的看法與觀點,你提出來我會參考
(恕刪)

只許你管照影,不准我管你?
如果被我管你不爽,那就別管他。
就是看不慣你那付道德批判家的嘴臉。
雙重標準!
aerowei wrote:
我發現有些網友的回應偏離本篇主題了,
如果因為這樣模糊了焦點反而不好.
大家都有選擇自己譴責的方式.
我個人希望能回歸到事情的本質上.
看是要串聯網友集會發聲還是怎麼樣.
互相批評我看就省點力氣吧!(恕刪)


贊成+1

或許每個人的切入點不同,或許看到整件事情的深淺程度不同,或許每個人的尺不一樣長
所以會有不同的看法,每個人也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力
大家冷靜一下,針對事件本身可能比較好一點

個人覺得借由這次事件,也是讓法令制度更完善的一個機會
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zhaohua 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zhaohua/sets/
eric3398 wrote:
只許你管人,不准人管你?
如果被人家管你不爽,那就別管人。
我就是看不慣你那付道德批判家的嘴臉。
雙重標準!

= ="
你不是正在嚴厲的批判我?
我哪裡不准你了?

道德批判家,我啥時變高尚了?

雙重標準,可否解釋一下,如果要討論也該講清楚說明白,
若是單純要批判,那我尊重你的想法,就不與你討論了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大家別因此模糊焦點阿
只要知道自己做的事是對的就好了
我們沒有要他們身敗名裂毀其一生
但是 至少要"出面"道歉
躲在保護傘下 一輩子也不知道自己錯了...
而且
我們的主軸還是要喚醒大眾對此事的關心
所以不要模糊焦點 不要鬆動...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 ="
你不是正在嚴厲的批判我?
我哪裡不准你了?

道德批判家,我啥時變高尚了?

雙重標準,可否解釋一下,如果要討論也該講清楚說明白,
若是單純要批判,那我尊重你的想法,就不與你討論了

(恕刪)

對!我是在批判你,跟你學的 ,不行嗎?就如同你批判其他人一樣。
不是道德批判家是什麼?
你對很多人都有意見,認為自己最客觀最理性,
東批這個不對,西評那個不好。還稱呼我們為''暴民''
非要在這種時候特意凸顯自己與他人的與眾不同。深怕他人忽視你的存在性。
許多文章都在駁斥你的理論,你看不出來嗎?

本來就雙重標準,閣下批判照影親友團之說不對太激動,
當你發N篇文章全在譴責你前女友的同學無法律知識和素養等等,又何嘗比他人理智客觀了?
發一篇澄清也就夠了,到底發幾篇可以發到被版主鎖文處理,我真的很好奇。
網路之狼
魔女們!!是否被騷擾了,請來此說明吧!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感嘆很多人沒有法律常識和素養

你說網友就算被罵也不應該報復回去,
你在01發的N篇文又算什麼?這不算報復嗎?
公器私用,把家務事搬到檯面上來,還硬凹成是使用法律與理性的方式。
他人回罵是報復,你罵前女友同學無法律常識素養等等,就是使用法律與理性的方式
真敢講咧!

記得你說過的話,不要再和我討論了。
其實我認為很多人也不想和你討論,不是只有我而已。

zhaohua wrote:
或許每個人的切入點不同,或許看到整件事情的深淺程度不同,或許每個人的尺不一樣長
所以會有不同的看法,每個人也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力
大家冷靜一下,針對事件本身可能比較好一點


成+1 看到文章丟來丟去的看得頭有點昏了,請大家回歸主題…每個人的觀點都有所不同,

請大家冷靜一點!!
小柴 wrote:
成+1 看到文章丟...(恕刪)


要批判別人之前請先管好自己家的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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