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3398 wrote:
你有自知之明,承認自己多嘴就好
是的
你覺得我多嘴
我也不需要針對該議題與你討論
eric3398 wrote:
我不覺得你批判前女友的文章多理性
提出合法權益的聲張有必要開那麼多篇嗎?
你真的有理解後再發言嗎?
建議你真的了解後,再行針對那些發言
要討論一件事情,並且帶有針對性時,應該先做全面性了解
eric3398 wrote:
痾,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稱讚自己
恩,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eric3398 wrote:
要不要罵回去是他人言論的自由,只要不違法,
你沒有權利去限制他人該怎麼做
簡單說一句你管太多了
你也管到我了
但是你有你的看法與觀點,你提出來我會參考
marcjacobs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麥香魚大大對整件虐狗的事件怎麼看待? 犯了錯又沒誠心出來道歉又如何看待?
不對的事情就不對
我沒有支持那兩位小鬼的行為,上樑不正管教不當的確父母也該負責任,
所以整件事情某方面會往更好的未來推進,
但是很多網友失了理性,過度的侵犯他人權利,以及辱罵甚至使用一些很奇怪的想法來詮釋,
這樣不是好事
誠不誠心道歉,其實我們很難確知,
如果要他們一生全毀,一輩子低聲下氣,才叫公理正義,
那是不是有太多事情比這件事更加重要?
對錯的事情落井下石人人喊打,不見得有任何幫助,
甚至,會帶來錯誤的後果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aerowei wrote:
我發現有些網友的回應偏離本篇主題了,
如果因為這樣模糊了焦點反而不好.
大家都有選擇自己譴責的方式.
我個人希望能回歸到事情的本質上.
看是要串聯網友集會發聲還是怎麼樣.
互相批評我看就省點力氣吧!(恕刪)
贊成+1
或許每個人的切入點不同,或許看到整件事情的深淺程度不同,或許每個人的尺不一樣長
所以會有不同的看法,每個人也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力
大家冷靜一下,針對事件本身可能比較好一點
個人覺得借由這次事件,也是讓法令制度更完善的一個機會
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zhaohua
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zhaohua/sets/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
= ="
你不是正在嚴厲的批判我?
我哪裡不准你了?
道德批判家,我啥時變高尚了?
雙重標準,可否解釋一下,如果要討論也該講清楚說明白,
若是單純要批判,那我尊重你的想法,就不與你討論了
(恕刪)
對!我是在批判你,跟你學的 ,不行嗎?就如同你批判其他人一樣。
不是道德批判家是什麼?
你對很多人都有意見,認為自己最客觀最理性,
東批這個不對,西評那個不好。還稱呼我們為''暴民''
非要在這種時候特意凸顯自己與他人的與眾不同。深怕他人忽視你的存在性。
許多文章都在駁斥你的理論,你看不出來嗎?
本來就雙重標準,閣下批判照影親友團之說不對太激動,
當你發N篇文章全在譴責你前女友的同學無法律知識和素養等等,又何嘗比他人理智客觀了?
發一篇澄清也就夠了,到底發幾篇可以發到被版主鎖文處理,我真的很好奇。
網路之狼
魔女們!!是否被騷擾了,請來此說明吧!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感嘆很多人沒有法律常識和素養
你說網友就算被罵也不應該報復回去,
你在01發的N篇文又算什麼?這不算報復嗎?
公器私用,把家務事搬到檯面上來,還硬凹成是使用法律與理性的方式。
他人回罵是報復,你罵前女友同學無法律常識素養等等,就是使用法律與理性的方式
真敢講咧!
記得你說過的話,不要再和我討論了。
其實我認為很多人也不想和你討論,不是只有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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