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都有生命,你不用吃東西嗎
到底何來"尊重生命"之說?
好啦我承認我每天都巴不得隔壁鄰居養的流浪狗被車撞死
每天三更半夜一直吠一直吠
每天腳踏車、摩托車路過,一直追一直追
大便一直大一直大
這條馬路可是大家繳稅鋪出來的
那些狗撒幾泡尿就想佔為己有嗎
還每天都跑來尿在我家車輪
大便大在我家工廠裡面
又喜歡沒事衝出來增加我來令片的耗損
煞車之後又要加速
每天路過這邊的車都要又煞又摧油門
多不環保的一件事啊
沒有因為路邊的"生命"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人大言不慚說著"尊重生命"
這不就跟廢死團體一樣可惡嗎,他家沒人被殺害過所以贊成廢死
哪天我心情不好,開車要過還不趕快讓開的話我就賞他們個痛快
然後再把撞到狗的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來
到時再人肉搜索我
以上千萬別當真,我只是嘴砲而已,事實上我連一隻螞蟻都不忍心殺害~這樣我有沒有很尊重生命呀
不過我講這些注定會被罵,不過我只是分享我的觀點,你可以贊同、可以反對。我都尊重,不予回應。
從撞狗的責任歸屬來看
在美加,並不是說你的速度低於速限就一定沒有問題,而是在駕駛的時候有沒有按照當時的道路情況合理的保持安全距離。
而在美加的法律上,交通工具使用道路並非國民與生俱來的公民權利;這種『特權』事實上是在有限的條件下被賦予的。我相信台灣也是,不過我覺得大部分時間,台灣的法官也搞不清楚狀況。
所以其實是不能說,我在路上開車,你擋著我的路但我來不及煞車所以我可以撞死你。在美加,『被撞』的人的權利大部分情況下都比撞人的大。
開車的人往往忘記自己是開著一台可以殺人的武器在路上跑,就像我拿著剪刀到處跑一樣,如果我拿著剪刀奔跑的時候你突然出現導致我來不及閃躲而刺傷你。你覺得是你突然跑出來錯還是我錯?
所以如果這個 case 在國外,不論人或狗都是固定、沒有移動的情況下,其實想都不用想,一定是開車的人錯。
在台灣,有些人在因為前面的人急煞車而導致自己從後撞上前車,卻認為是急煞車的人犯錯,我想是觀念的問題。
一般的平面道路,一隻這麼大的狗在路中間,就等同一個小孩子站在路中間一樣。不論任何情況,車子應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防止突發的事情發生。
如果一隻狗突然閃出來,而導致撞車。大部分的情況下代表路並沒有這麼寬;從路旁到路中心的時間非常短而導致駕駛者來不及煞車。這也代表著 駕駛者在這個道路的環境跟條件下沒有保持安全的距離,駕駛者也沒有全面的注意路面的情況。
更何況這隻狗是躺在路中間?
雖然我不能斷言他真的故意輾過這隻狗,最少他沒有注意好道路上的情況。
當然狗還是要顧好
明知道狗愛曬太陽,不應該放任自己的狗,是忽略照顧。對我來說,是狗主對狗的責任。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不過我講這些注定會被罵,不過我只是分享我的觀點,你可以贊同、可以反對。我都尊重,不予回應。
從撞狗的責任歸屬來看
在美加,並不是說你的速度低於速限就一定沒有問題,而是在駕駛的時候有沒有按照當時的道路情況合理的保持安全距離。
而在美加的法律上,交通工具使用道路並非國民與生俱來的公民權利;這種『特權』事實上是在有限的條件下被賦予的。我相信台灣也是,不過我覺得大部分時間,台灣的法官也搞不清楚狀況。
所以其實是不能說,我在路上開車,你擋著我的路但我來不及煞車所以我可以撞死你。在美加,『被撞』的人的權利大部分情況下都比撞人的大。
開車的人往往忘記自己是開著一台可以殺人的武器在路上跑,就像我拿著剪刀到處跑一樣,如果我拿著剪刀奔跑的時候你突然出現導致我來不及閃躲而刺傷你。你覺得是你突然跑出來錯還是我錯?
所以如果這個 case 在國外,不論人或狗都是固定、沒有移動的情況下,其實想都不用想,一定是開車的人錯。
在台灣,有些人在因為前面的人急煞車而導致自己從後撞上前車,卻認為是急煞車的人犯錯,我想是觀念的問題。
一般的平面道路,一隻這麼大的狗在路中間,就等同一個小孩子站在路中間一樣。不論任何情況,車子應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防止突發的事情發生。
如果一隻狗突然閃出來,而導致撞車。大部分的情況下代表路並沒有這麼寬;從路旁到路中心的時間非常短而導致駕駛者來不及煞車。這也代表著 駕駛者在這個道路的環境跟條件下沒有保持安全的距離,駕駛者也沒有全面的注意路面的情況。
更何況這隻狗是躺在路中間?
雖然我不能斷言他真的故意輾過這隻狗,最少他沒有注意好道路上的情況。
當然狗還是要顧好
明知道狗愛曬太陽,不應該放任自己的狗,是忽略照顧。對我來說,是狗主對狗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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