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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尊重生命"從人類口中說出來真的很可笑
動植物都有生命,你不用吃東西嗎
到底何來"尊重生命"之說?

好啦我承認我每天都巴不得隔壁鄰居養的流浪狗被車撞死
每天三更半夜一直吠一直吠
每天腳踏車、摩托車路過,一直追一直追
大便一直大一直大
這條馬路可是大家繳稅鋪出來的
那些狗撒幾泡尿就想佔為己有嗎
還每天都跑來尿在我家車輪
大便大在我家工廠裡面
又喜歡沒事衝出來增加我來令片的耗損
煞車之後又要加速
每天路過這邊的車都要又煞又摧油門
多不環保的一件事啊

沒有因為路邊的"生命"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人大言不慚說著"尊重生命"
這不就跟廢死團體一樣可惡嗎,他家沒人被殺害過所以贊成廢死

哪天我心情不好,開車要過還不趕快讓開的話我就賞他們個痛快
然後再把撞到狗的行車紀錄器影片po上來
到時再人肉搜索我

以上千萬別當真,我只是嘴砲而已,事實上我連一隻螞蟻都不忍心殺害~這樣我有沒有很尊重生命呀



Jeff005 wrote:
看了很多回應有人批 ...(恕刪)

狗不知道危險 小孩不知道危險
你不知道嗎? 你不會教嗎? 你不教不算有責任嗎?

就是有你這樣的人, 所以才會把責任都往別人身上推
然後類似的事情一樣一再發生

撞狗的人冒失, 他有一天會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但是今天可憐的狗被撞, 是狗因為狗主的行為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就算狗主再傷心, 我如果認識他, 我也要當面跟他說, 狗是你殺的!!!
先檢討自己, 才有資格去說別人!!!

我家也有寵物貓, 我就是怕有這樣的事情
所以最注意的就是他們不得出門!
我絕對不會放他們出去害人害己.
狗主有沒有看顧好狗 跟 車撞狗是 兩個問題,不應混為一談。

不過我講這些注定會被罵,不過我只是分享我的觀點,你可以贊同、可以反對。我都尊重,不予回應。

從撞狗的責任歸屬來看

在美加,並不是說你的速度低於速限就一定沒有問題,而是在駕駛的時候有沒有按照當時的道路情況合理的保持安全距離。

而在美加的法律上,交通工具使用道路並非國民與生俱來的公民權利;這種『特權』事實上是在有限的條件下被賦予的。我相信台灣也是,不過我覺得大部分時間,台灣的法官也搞不清楚狀況。

所以其實是不能說,我在路上開車,你擋著我的路但我來不及煞車所以我可以撞死你。在美加,『被撞』的人的權利大部分情況下都比撞人的大。

開車的人往往忘記自己是開著一台可以殺人的武器在路上跑,就像我拿著剪刀到處跑一樣,如果我拿著剪刀奔跑的時候你突然出現導致我來不及閃躲而刺傷你。你覺得是你突然跑出來錯還是我錯?

所以如果這個 case 在國外,不論人或狗都是固定、沒有移動的情況下,其實想都不用想,一定是開車的人錯。

在台灣,有些人在因為前面的人急煞車而導致自己從後撞上前車,卻認為是急煞車的人犯錯,我想是觀念的問題。

一般的平面道路,一隻這麼大的狗在路中間,就等同一個小孩子站在路中間一樣。不論任何情況,車子應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防止突發的事情發生。

如果一隻狗突然閃出來,而導致撞車。大部分的情況下代表路並沒有這麼寬;從路旁到路中心的時間非常短而導致駕駛者來不及煞車。這也代表著 駕駛者在這個道路的環境跟條件下沒有保持安全的距離,駕駛者也沒有全面的注意路面的情況。

更何況這隻狗是躺在路中間?

雖然我不能斷言他真的故意輾過這隻狗,最少他沒有注意好道路上的情況。

當然狗還是要顧好

明知道狗愛曬太陽,不應該放任自己的狗,是忽略照顧。對我來說,是狗主對狗的責任。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狗主有沒有看顧好狗 跟 車撞狗是 兩個問題,不應混為一談。

不過我講這些注定會被罵,不過我只是分享我的觀點,你可以贊同、可以反對。我都尊重,不予回應。

從撞狗的責任歸屬來看

在美加,並不是說你的速度低於速限就一定沒有問題,而是在駕駛的時候有沒有按照當時的道路情況合理的保持安全距離。

而在美加的法律上,交通工具使用道路並非國民與生俱來的公民權利;這種『特權』事實上是在有限的條件下被賦予的。我相信台灣也是,不過我覺得大部分時間,台灣的法官也搞不清楚狀況。

所以其實是不能說,我在路上開車,你擋著我的路但我來不及煞車所以我可以撞死你。在美加,『被撞』的人的權利大部分情況下都比撞人的大。

開車的人往往忘記自己是開著一台可以殺人的武器在路上跑,就像我拿著剪刀到處跑一樣,如果我拿著剪刀奔跑的時候你突然出現導致我來不及閃躲而刺傷你。你覺得是你突然跑出來錯還是我錯?

所以如果這個 case 在國外,不論人或狗都是固定、沒有移動的情況下,其實想都不用想,一定是開車的人錯。

在台灣,有些人在因為前面的人急煞車而導致自己從後撞上前車,卻認為是急煞車的人犯錯,我想是觀念的問題。

一般的平面道路,一隻這麼大的狗在路中間,就等同一個小孩子站在路中間一樣。不論任何情況,車子應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防止突發的事情發生。

如果一隻狗突然閃出來,而導致撞車。大部分的情況下代表路並沒有這麼寬;從路旁到路中心的時間非常短而導致駕駛者來不及煞車。這也代表著 駕駛者在這個道路的環境跟條件下沒有保持安全的距離,駕駛者也沒有全面的注意路面的情況。

更何況這隻狗是躺在路中間?

雖然我不能斷言他真的故意輾過這隻狗,最少他沒有注意好道路上的情況。

當然狗還是要顧好

明知道狗愛曬太陽,不應該放任自己的狗,是忽略照顧。對我來說,是狗主對狗的責任。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marco0802 wrote:
很可惡...因為他的行車路徑是靠道路中線的...
"它"是蓄意的...因為壓完後...他就走回他原本的中線方式行駛

或許放任晒日光浴不對...那麼同理可證...
行人違規不理號誌穿越馬路...可以閃躲時也要是而不間或者是蓄意衝撞嘛??

希望小黑下次不要再貪圖日光浴的舒服...>"<


看了影片好幾次
第1車&2車路線都是靠中央分隔線
我真的看不出來有蓄意行為...=.=a
那台車是故意的
過彎不減速才會變成逆向
逆向之後看到狗才突然變乖回到原來車道

誠然狗主人沒有妥善看管
應該對小狗的死負大部分責任
但是那台缺德的車...已經逆向(犯法)了而且對向又沒車
再逆向20公尺
或者減速按喇叭都可以不造成傷害通過
另外,那麼大一隻輾過去完全沒感覺?
開坦克車才會沒感覺
有感覺就會慢下來檢查...沒有,就是肇逃

遺憾的是缺德並不犯法
樓主只能盼望車主哪天也能來上這麼一下
到01來請求人肉搜索
如果不對鄉民的胃口...就是這樣了
美國曾有個真實案例…

飼主的狗咬傷幼童,造成幼童臉上受傷住院…

幼童父親氣憤拿著球棒打死狗狗…

雙方互告,結果幼童父親勝訴…

這是我也直接碾過去,我開車技術不好很少開的關係,這種事(報導)看多了~~~我都會有意無意提醒自己....
管它路上衝出啥動物或人~~~決不緊急殺車~也決不緊急轉向
今天不是它死就是你亡,不要牽托到你後面的車或是對向的器機車或路邊的行人~~
有一次早上,就真遇上,一知笨狗從斜角的早餐店不知被啥嚇到,斜直往我車底鑽....你說我能怎辦?握穩方向盤而已....
我很慶幸我當下做了對的事~~~要死就成全你~
這年代,原諒別人,等於做濺你自己阿...
jigsawround wrote:
影像處理與後製不是尋...(恕刪)

標題"解析車號"是人名喔
正hot別回報啦~
hslds wrote:
sorry 並沒有要...(恕刪)


狗主先認錯, 再來要求別人吧!!

我身為一個會撿有緣野貓回家的人,
看到這影片是非常非常非常痛心的!!
是狗主殺了那隻狗! 並不是那位駕駛!!

不要以為把責任推給別人,
就覺得對得起可憐的小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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