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議題我想正反意見的人都有,不管怎麼說立意都是好的,就是要一個慎重。但我也認同凡事都要適當,有智慧地找出一個對三方好的辦法,否則不但沒意義,反而可能是反效果(嚇跑不少真正愛貓的人)。我岳父岳母把他們的寶貝女兒嫁給我時,也沒做過什麼考察和考試......說個不客氣的,我覺得那些"過度"有愛心的人,都有點怪怪的,好像流浪貓狗都比父母重要。
不能接受就找別的中途就好了我當初領養時的愛媽,條件是留身分證字號、每月傳照片身份證字號我不能接受,經過溝通後,沒提供還是讓我領養了當初我領養前各種設備、居家防護都事先準備得好好的愛媽看得到我的誠意,整個領養流程就很順領養後的幾個月,每月傳照片給她看,確認我有認真養後,也沒再管我了反而是我養貓遇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疑問都會跑去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