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虐貓狗在台灣會被畸形放大?

貓狗給人的感覺就像幼童,大部分人都厭惡欺負弱小的人.

科提斯傑克森之要錢不要命中壢dre wrote:
虐待動物本身當然不...(恕刪)

經濟動物與寵物
同樣都受動保法的保護
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
殺豬殺雞殺牛殺貓殺狗殺兔子一樣要講人道
不能虐待

為何同樣是殺
寵物給人的感覺比殺經濟動物來得強烈
是因為
寵物被人類投射的感情比較多
情緒性的反饋感比經濟動物強烈許多
也因此經濟動物的飼養場
都不希望管理人給經濟動物取名
就是怕過度的感情投射
造成某些情緒障礙

而會虐對動物的人
其實大部分情緒上都有無法自控的部分
而這個部分才是需要被大大正視的地方
虐待動物只是一種表徵
不是全部
因為會這樣對待動物
也可能會同樣傷害人類
所以日本對於會去傷害學校飼養的動物的小朋友
都需要做長期的心理輔導就是這樣

寵物保護團體你說偽善
我倒覺得不至於
心眼小、不夠宏觀倒是真的
但是不管如果
尊重甚至愛護是有其必要
我知道有人會害怕寵物、動物甚至到歇斯底里......狀態
就算你有傷害動物的強烈慾望
你勢必還是要忍耐
因為這是動保法對人類最基本的規範
拜託!
樓主的文章真的吐槽點滿滿,邏輯上根本不通...
今天的重點不是經濟動物還是寵物,是"虐殺"好嗎...
你今天去"虐殺"經濟動物看看,看有沒有關係..
至於你提到的鵝肝醬什麼的,早有環保團體在提倡少用...

實在搞不懂的話,要嘛安靜裝懂,要嘛使勁搞懂,挑一個吧


科提斯傑克森之要錢不要命中壢dre wrote:
虐待動物本身當然不...(恕刪)
因為人命不值錢?
新聞一堆
對加害者~有很大的人權
對被害者或是家屬呢?比貓狗都不如

sai669 wrote:
萬物皆有靈,人是雜食性動物,談殺生、吃肉等道德話題過於沉重
但我google得知,虐貓、狗或吃貓、狗在台灣是有被立法保護的
如果你的發言有被其他網友備份且所言屬實的話
小心被罰款
《動保法》三讀通過 吃貓、狗肉最高可罰25萬元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禁止吃貓狗肉」的國家,違法者最高開罰500萬新台幣!


台灣的立法真的只是為了選票而立,每樣立法目的只是要討好一部份選民
所以變成很多畸形不合時宜的法案
台灣本身就不是甚麼高尚素質的人民
然後自以為高尚的立一些其他國家都沒有的法律
不撲殺,那那些野狗要怎麼去處置,只能讓其自生自滅
製造環境髒亂與被攻擊的風險
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刪除

sam889911 wrote:
拜託!
樓主的文章真的吐槽點滿滿,邏輯上根本不通...
今天的重點不是經濟動物還是寵物,是"虐殺"好嗎...
你今天去"虐殺"經濟動物看看,看有沒有關係..
至於你提到的鵝肝醬什麼的,早有環保團體在提倡少用...
實在搞不懂的話,要嘛安靜裝懂,要嘛使勁搞懂,挑一個吧


那對那些寵物我可以不虐殺他
我讓她安詳地死去,然後賣肉來吃可以嗎?
到底是誰在矛盾啊

科提斯傑克森之要錢不要命中壢dre wrote:
虐待動物本身當然不...(恕刪)


除了愛貓愛狗之外

樓主忘了 在鬼島 猴子也是讓人覺的

很可恨的 保育動物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你想聽真的嗎?
真正的答案就是...台灣人有病
嘴巴上講沒什麼、這又沒多貴,大家都買得起啊,事實上他就是因為手上的手機、包包在虛榮
看到、甚至只是聽到某人平日私下抓抓腳、摸摸屁股、掉桌上的東西撿起來吃
其實自己也會,但就要裝一副,啊! 好噁心哦,怎麼會有這種人....我才不會...
來突顯我才不會摳腳摳屁股,來表示自己「贏了」
虐動物,其實他根本不在乎人家貓貓狗狗死活
但只要能批評別人 啊,好殘忍好過份,站在別人頭上他就快活
反正就是一種要「贏別人」、「美化自己」的變態心理


再同意也不過了...
我個人的立場是,尊重但別過火了...
我也有養狗..也有養貓...
但並不是投射到所有的貓狗身上...
大多動保人士只是假道學的多...
真正落實大愛在這些貓狗身上的能有多少....
遇過很多愛狗和貓的人士...
有空就去幫忙...
身體力行...
比那些所謂的動保人士...
見到可炒作...
有媒體...
有鏡頭....
就大愛附身指責別人不對...
極近瘋狂....
那才令人作噁...
別把自己的想法套用在別人之上...
你並沒有比較清高...
尤其看到新聞有所謂動保人士....
在瘋狂的舉動...
怎麼有小孩被欺侮時...
都沒見你們這些人出來...
難道這些人比貓狗還不如...
欺善怕惡而已...
如果今天台灣物質再度缺乏到跟40年前一樣,
你覺得香肉店會不會又興盛起來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