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kickass wrote:這社會不只人類,還有很多動物,他們都有生存權利 錯誤的觀念, 不是每一種物種都有在任何地域生存的權利, 什麼物種適合待在什麼地方是自然界決定的, 人類根本不應該去干預, 歷史上有太多的例子是人類在某些地域引進某些物種因為沒有天敵的結果大量繁殖反而威脅到其他當地原生物種的生存造成無法彌補的生態浩劫, 流浪貓本來根本不應該出現的, 還餵食是怎樣? 流浪貓有生存的權利, 被牠們影響的動物就沒有生存的權利?
dove wrote:其實我一直不懂為啥...(恕刪) 滿足自己內心的空虛罷了...認為自己可以施捨其他物種讓自己覺得生而為人有價值,根本超自私真正有愛心的人,會忍心看這些浪貓浪狗在外面顛沛流離嗎?外面的生活環境有多糟,這些餵養人士知道嗎?還是視而不見,繼續自己的假愛心?真的有愛就帶回家好好照顧吧!
台灣就是這麼奇怪動手動腳的有形暴力該譴責餵養浪貓浪狗造成的無形暴力,居然不能譴責?還無法律可管!?這麼有愛心的話,身為人類的一份子,要不要先去餵養街友、流浪漢,再來考慮流浪貓狗?我養貓也養狗,但不會去餵養浪浪,因為那不是我的私人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