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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香腸殺流浪犬… 反害鄰狗3死1重傷

ikl226 wrote:
如果不爽看到這些動...(恕刪)


這話可能要原封不動的還給你囉。
你喜不喜歡各種候鳥?水鳥?
你喜不喜歡長得很像山羊的山羌?
你喜不喜歡一些四腳的爬蟲類?如蜥蜴?沒腳的,如蛇?
你喜不喜歡青蛙,蟾蜍?
你喜不喜歡昆蟲。蟑螂先除外好了。
你喜不喜歡野生動物?

這些都是流浪貓狗的食物來源。

人不能殺貓狗
人不能殺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能殺貓狗,Well我是很懷疑台灣野生動物裡面哪一個能幹掉狗啦...小狗大概可以
貓狗可以殺野生動物。

...再不想要管制數量的話...歡迎來到貓狗樂園之島!

911210 wrote:
大家好,我是此案件遭...(恕刪)


怎說呢?我只能說那位姓洪的鄰居實在很老實。
他要說只是亂丟過期的香腸而已。犯法!?
對啊,頂多就是亂丟垃圾。

台灣只會養不會教的飼主很多。
沒人說這樣不行,但出事總是只想要別人背責任,自己撇得一乾二淨!

照片的圍欄其實拍的很不清楚。
狗狗就是鑽洞啊。因為照片實在不清楚,我實在看不到圍欄有沒有網。
沒網的話,你強調你進不去(170cm)。其實好像沒啥作用。
你家三條狗,頂多就是拉不拉多大概95~100cm.

法律責任之類的就不用這麼拘束了。
來發言的沒人跟你計較這個。
單純在酸動保法的比例失衡跟究責比例的問題罷了。
一部只會追究別人的錯,永遠都不規範追究飼主責任的爛法!
只會不斷的增加人與人之間的衝突罷了。

什麼是飼主責任?
1.要教。你有沒有看過日本的寵物當家?那之拉不拉多貪不貪吃?但路邊的東西,陌生人要餵他會不會吃?
2.要管。拉屎拉尿,還有狗狗的社交都要管。
3.失控時,主人的拘束力,就是繩子。
還一堆...單純從你家的新聞事件,先挑出這三點而已。
一樣,做不到不違法,因為台灣動保法頂多也只有第三點有規範一下下。
其他都是道德問題,也就是說做不到不違法,頂多失德罷了。

lux wrote:
??
是那裡緊那裡長...(恕刪)


那個是錯字啦,我懶的一字一字Key 直接Google看到有整篇的就Copy 貼上了。
不過錯字錯的還挺有笑果的。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老實說台灣的飼主實在太自由,光是看動保法就知道飼主的責任微乎其微
在國外你的狗造成別人的傷亡或影響,飼主可是吃不了兜著走

有人說狗就是小孩,那你會讓小孩在地上聞東西或拿東西吃嗎?
有養過小孩的沒人會這樣做吧,所以飼主們要養狗就真的把他當小孩養
911210 wrote:
大家好,我是此案件...(恕刪)

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是非常的遺憾..
一般狗對於食物沒什麼抵抗性,就算你有牽繩,也不一定來得及將狗咬到的食物在吞下去前拿出來。
況且誰會知道在地上的食物是有毒的,而不是前一個人不小心掉的。
您對於事件的陳述很清楚也很客觀,但即使再清楚再客觀,那些吹毛求疵的冷嘲熱諷還是會在,幸好那些冷嘲熱諷不會影響真正的事實。
最後,希望最後在判決上會還給你一個遲來的公道..
shadowlandyu wrote:
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是...(恕刪)



shadowlandyu 非常謝謝您的詳細閱讀及關心


此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大家能多加注意自家寵物及環境,也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類似情形。


Wow_Senior wrote:

我聽過N次了,也看過了12夜,還是買票去看的!

一堆婦人之仁!

全面撲殺才是解決之道。

另外...大家新聞都有看到重點...
當然你除外啦。

1.狗放養! 請問事實?推測?
2.狗沒繫繩!事實 當事人家屬已證實
3.原來他養得狗才是破壞菜園的兇手!請問事實?推測?

還好沒讓無辜的流浪狗遭殃啊。
還是流浪狗反而責怪牠們呢?你怎麼搶了我吃飽上路的機會?



期許樓主您成為專職安樂死獸醫(還是該稱動物劊子手???)
並為您奉上開業對聯一對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物以報天

殺殺殺殺 殺殺殺!


人類創造的問題
殺別的動物來解決 無須思考的好方法

司法無能,全民公審。
政府無用,鄉民喊殺?


個人心得

這裡是寵物與動物版?還是如何殺害寵物與動物版?

還好地球上人類是最高智慧的動物。

無法想像"如果有更高智慧的物種討論著如何將人類全面撲殺才是解決問題"的這種恐怖。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願無這一日的來臨。




macodo-love-camera wrote:
期許樓主您成為專職安樂死獸醫(還是該稱動物劊子手???)
並為您奉上開業對聯一對
...(恕刪)


首先台灣一年殺的家畜家禽就上億隻了,
也別提殺鼠殺蟑殺蚊,
安樂死流浪動物真的沒什麼.
單看你自己的心態是什麼.
狗是家畜,不是人類.

另外一萬隻流浪狗能殺的野生動物可能有幾十萬,
若能救幾十萬野生動物,
移除流浪狗並不算是惡.
如果你能搞懂外來種和本土種的差別,
這道理很簡單.

在台灣有點動保知識的都知道台灣目前最缺的,
並不是對狗的尊重,
而是源頭管理和飼主責任,
所謂的物極必反,
這幾年來,討厭貓狗保護團體的老百姓一年比一年多,
這不是鄉民所造成, 是貓狗保護團體自掘的墳墓...
這些團體繼續拿他們自己錯誤的觀念搞下去,
毒狗害狗的事件只會越演越烈.
羅馬尼亞就是最佳的例子,因為流浪狗咬小孩越來越頻繁,
搞到老百性上街屠殺流浪狗, 最後政府不得不抓所有流浪狗安樂死.
以上.

macodo-love-camera wrote:
期許樓主您成為專職...(恕刪)


您知道嗎

澳洲因為野貓數量過多,已經嚴重影響原生物種生存,甚至滅絕

所以政府決定要撲殺200萬隻野貓
如果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 如果有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
Wow_Senior wrote:
斬業非斬人,殺生以...(恕刪)


同樣一句話

您覺得正確的事就請身體力行去做

還有您的推測功力不錯 連收容所的獸醫您都能幫她推測心態

您確有成為立法委員的潛力 可惜的是 真不知道您是否真心為她惋惜

至於地獄還是天堂 個人認為對您而言都一樣 不過是拿來說服人心的說帖

如果您真的有所信仰什麼理念...殺戮不會第一優先 除非是不得不為

若殺戮是正確的道路 小弟願為真正的劊子手

而非讓受上級指令做違心之舉還成眾矢之的的醫師 就連離開都無奈的被人拿來當說帖


其他前輩對小弟個人的忠言或建議會謹慎銘記

世間道路千萬條 願各位都在自己所信奉的理念上實踐

最後澳洲撲殺野貓的事情 小弟會好好去理解並省思自己的觀點

最後結論一下

人類的錯本就應由人類承擔

法律更也是人類的問題

跳過一切直接遑論全面撲殺

個人仍認為草率且粗暴

更何況危害生態真是僅有流浪犬貓?是否該全面撲殺?對人的檢討?對法律的檢討?

小弟會跳出潛水說這麼兩句 無非是樓主言論過於極端

家禽家畜宰殺是商業人為 法律許可 若不滿意者 個人認為可上街推動立法

反之 對動保法條不滿 亦同

真想推動改變動保法或是相關規定或團體

樓主這樣的用語個人不覺得能引起共鳴

個人小小百姓 非政府大官 改變 唯有力行 大聲對現在執政者論述您的理念













stonepaul wrote:
......24日...(恕刪)
macodo-love-camera wrote:
人類的錯本就應由人類承擔
法律更也是人類的問題
跳過一切直接遑論全面撲殺
個人仍認為草率且粗暴
更何況危害生態真是僅有流浪犬貓?是否該全面撲殺?對人的檢討?對法律的檢討?
小弟會跳出潛水說這麼兩句 無非是樓主言論過於極端(恕刪)


人類製造的"問題" , 所以人類必須要移除"問題",
但有人認為移除"問題"太粗爆, 不應該移除, 然後該"問題"製造出"其他問題"
所以繼續製造出更多問題好, 還是直接移除最初的問題好?
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
但我相信有些人想不明白,

"生命平等"是指所有動物平等, 不是特定動物跟人類平等.

至於對人的檢討和對法律的檢討扯的有點遠了,
如果你想說人類也會危害生態,
歡迎你上街要求政府修法避免人類破壞生態,我相信環保團體他們會很感謝你的參與.
不然也歡迎你去加入人類自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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