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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所有毛爸媽的一封信


tenbura wrote:
謝謝分享~(4)犬...(恕刪)


【寵物法律問題】那一種狗,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戴口罩及以鍊繩牽引?

文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台灣法律網】

【問題】

那一種狗,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戴口罩及以鍊繩牽引?


【解析】

按「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第2項)。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3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農委會於民國本(89)年10月19日公告:『自民國90年6月1日起,23公斤以上或有攻擊性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戴口罩,並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動物保護法制定此一公告之立法精神,係以確保公共安全,維繫人與動物和平相處為目的。23公斤以上之大型犬隻包括比特鬥牛犬、紐波利頓、獒犬、秋田等種類,有些大型犬甚至可重達70公斤。雖然部分大型犬隻性情溫和,與陌生人和平相處,惟大型犬出入公共場所時,難免會有些人因其體積龐大而心生恐懼,因而發生不可預期的危險,故制定此一公告誠屬必要。因此自明年六月起,若民眾欲帶家中的大型犬隻或曾經有攻擊紀錄之犬隻出入街道、公園等公共場所,需以不妨害呼吸但能有效避免攻擊人之口罩防護之,並以頸鏈牽引,否則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以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之罰鍰,飼主拒不改善者,甚至可將寵物沒入。農委會為考量現行飼主之飼養與漸進管理犬隻行為之改變,故釐定本公告正式實施時期為90年6月1日,此一過渡期間農委會將透過各種傳播媒體加強宣導工作,逐漸讓飼主適應大型犬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為考量一般都會地區飼養大型犬隻主人並無適當之活動空間供其寵物活動,農委會將擇期邀請各縣市公園管理單位,對於該管轄地區開放適當之活動空間,定點定時供民眾帶家中之大型犬隻能在完全無束縛的狀況下自由嬉戲。」分別為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第29條第4款定有明文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具攻擊性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之公告所揭示,是23公斤以上或有攻擊性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戴口罩,並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前開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註一)。從而,本案中的狗,苟為23公斤以上或有攻擊性紀錄之犬隻,其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自應戴口罩;並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反之,本案中的狗,苟非23公斤以上,亦非有攻擊性紀錄之犬隻,則其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僅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即足。至於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97年1月16日公布修正前之原條文:「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依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規定,所稱適當防護措施,指伴同之人應以鍊繩牽引寵物或以箱、籠攜帶)中所規定「…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業經刪除,併予敘明。
你開心就好 此篇沒有意義再回下去
樓主請節哀~~~

這輩子當畜牲~~下輩子輪迴到富貴人家~~~

或許天命已到~~~只是較為悲慘~~~

很遺憾又聽到這種消息,

我想既然政府美意,設立寵物可以自由奔跑的空間,

也有告示大小犬要分開,民眾就應該遵守,

樓主也是相信犬友都會按照規定,發生這種事

大型犬應該是要負責的。如果犬隻有攻擊性,一定要做好防護,

不能僅僅是綁在柱子,就掉以輕心,畢竟是公共場所。

我自己也是養大型犬洛威拿,從小就很積極做社會化,

雖然我敢保證不會咬人,

就算如此,我還是很小心,絕對牽繩不離手,而與他人絕對保持距離

我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狗或不怕狗。

希望樓主想開一點~


george306 wrote:
照片中這隻非常討人...(恕刪)


一路好走
george306 wrote:
您好, 會員george306在該文章回應並選取私人訊息通知您, 以下為回覆內容:

dittochiu wrote:
毛小孩RIP樓主的...(恕刪)


人永遠可以是後諸葛。 你不認識我這個人, 也請勿評判我的 EQ。 倒是如果你的 EQ 夠高, 怎麼沒看你回覆那些惡劣的回文? 此篇文章的用意是要把我這痛苦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不是要這些人搞不清楚狀況

是人, 應有同理心
是人, 應該站在關心的立場
是人, 應該願意多了解, 多深思熟慮後再發言

請問上面那些不當的發言, 連這些基本的 "倫理" 有學好嗎?

你也是一樣, 先問一下自己有沒有在現場? 有沒有看到事情的整個來龍去脈? 如果都沒有, 如何講出公道話?

以上為回覆內容, 您可以檢視原討論串: 給所有毛爸媽的一封信
此訊息為系統自動通知, 請勿回覆!


樓主私訊給我
我不想私下回
在此公開回覆

我的看法是
樓主大可以認為"
好人, 應有同理心
好人, 應該站在關心的立場
好人, 應該願意多了解, 多深思熟慮後再發言"

但是,
任何人即完全沒同理心、不關心也不願去了解他人,
就像楊朱學派說的"拔一毛以利天下,不為也"
只要他不違法、不害人,自顧營生
任何人都沒理由去批評他"不是人",因為批人"不是人"已經不是道德問題而已,而是有觸法疑慮,
即使在您失去了摯愛的毛小孩之後

您應該也這麼覺得吧
不然為什麼把"請您滾蛋,這裡是人的討論區"這句回覆給刪了
如果您是看了我的回覆刪了不適的回文
您該感謝我
而不是罵我不是嗎




話說~~~那隻大狗可以用殺狗罪來判處死刑嗎???

人虐殺狗~~~可判刑罰鍰及拖累國軍~~~

狗咬狗~~~不知有法可罰嗎?
天阿! 真的是很不幸,你的狗狗真的好可愛哦,而且一定很愛你.
那些說牽繩的是否了解寵物公園的意義?
本來就是讓狗狗互相玩耍的.

哪裡還需要牽繩.

有些人不斷酸樓主,說要樓主負責任. 該負責任應該是那個把大狗綁在小狗區的人.
他如果掙脫了,亂咬一通,還得了!

23kg以上戴口罩的規定,早就取消修改掉.
有十幾年了吧!!!!!!

至於帶狗外出時,所遇到其他有問題的狗:
會吠叫咆哮的,還好防範.
許多神經質或是沒社會化的,如果牠的飼主一接近或在旁,常會突然開咬.
狗搖尾巴,也不見得是友善示好.
多注意注意陌生狗的神情眼神,以及狗尾巴的高度吧!

節哀順變.
看樓主的遭遇,
讓我想起多年前的往事,
當時我父親牽著我家已經14歲的瑪爾濟斯外出散步,
結果經過一戶人家門前,
他們家的大型犬突然從家裡衝出來,
也是一口咬住我家瑪爾濟斯的身體,
把他像布娃娃一樣地狂甩,
我父親趕快把他送去醫院,
醫師是說他年紀也有了,
手術對他是折磨,
而且也不敢保證會痊癒,
所以建議安樂死,
我父親只好忍痛決定讓他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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