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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不牽繩還怪我怕狗......

報警就對了
怕他跑掉就先拍照
kerker986 wrote:
今天吃完飯回家,看到...(恕刪)

動物保護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6月13日
【公布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

第20條(寵物出入公共場所之規定)【相關罰則】第2項~§29、§33;第1項~§31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21條(寵物出入公共場所之規定)
  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前項寵物有身分標識者,應儘速通知飼主認領;經通知逾十二日未認領或無身分標識者,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一項之寵物有傳染病或其他緊急狀況者,得逕以人道方式宰殺之。
  飼主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場所之寵物,準用前二項規定辦理。

第29條(罰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
  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未依第二十四條規定限期改善或為必要之處置。
  三、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成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五、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動物保護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31條(罰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一、運送人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未經職前講習結業取得證書即執行動物運送業務。
  二、運送人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每二年未接受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託辦理之在職講習。
  三、運送人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運送工具或方式之規定。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未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之需要施行動物醫療及手術。
  五、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具獸醫師資格非因緊急情況宰殺寵物。
  六、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未由獸醫師或未在獸醫師監督下宰殺動物。
  七、飼主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期限之規定,經勸導拒不改善。
  八、飼主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使寵物無七歲以上人伴同,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經勸導拒不改善。
  五年內違反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一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3條(罰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依本法處罰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二、違反第十條規定,利用動物。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給與動物必要之醫療。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使具攻擊性寵物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飼主,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禁止其認養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管轄之動物收容處之動物,及不許可其申請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70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 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者。
二 畜養之危險動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築物或其他場所者。
三 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
頂新不倒  世界不會好
建議用防狼噴霧的辣椒水噴狗.
可以讓狗乖一點,不敢再亂吠你.

kerker986 wrote:
今天吃完飯回家,看到...(恕刪)


讓牠咬,然後告主人。

基本上討論這個永遠就在繞圈圈,

就像在馬路上有人開車亂開差點撞到自己,

自己嚇得要死罵對方會不會開車之類的,

但又能怎樣?重點是對方沒撞到,你能怎樣。
遇到這種事請立刻拿東西丟狗或拿棍棒防衛, 狗主人絕對告不了你

1. 狗在法律上算物品 , 頂多擔上毀損罪
2. 若身體或財產有受到侵害之虞,依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樓主可完全不用負責
3. 如果因此而導致受傷 , 可依民事規定向狗主求償
歡迎光臨,台灣,無奇不有.
kerker986 wrote:
今天吃完飯回家,看到...(恕刪)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如果狗沒有叫 慢慢走向你 你也會怕嗎?
上次我朋友的狗 走向路人甲 慢慢走也沒叫 路人甲就整個呆住不敢動....
狗的大小就是大概是中型犬 台灣土狗那種大小...
如果真的是怕狗的話我看到哪裡都很麻煩...就像河濱公園
帶狗的人去河濱公園 都會想讓狗解放好好自由奔跑一下
要是一出門就要拴起來綁繩子 狗也很可憐...


基本上不是怕狗....

而是怕人...

不想跟狗主人有衝突過節日後相見尷尬....

這是居住附近來說....

到外地不認識狗主人的話...

一腳踢過去

Garfield65 wrote:
你跑~狗一定追~。
我不怕,但我家大狗會被狗追,
01.試著用力對狗低沈的大吼,有的狗會被嚇跑。
但是,小型犬是針對我的狗,根本不理我,一群狗在轉圈圈,要踢到對方狗很難,連狗班長都無法阻止他的狗老爹去追小型犬轉圈圈,當時我可能忘了帶水槍,我再次大吼說{再過來,我就要踢下去~}主人才把一群瑪爾濟斯瘋狗抓起來。
02.假設,你發現狗有後退的動作,仍然一直叫很吵,用力腳踏地去追牠,牠會逃跑的更遠;這招通常用在一隻放養的狗,以米克斯居多。 一群狗,在你大吼或反追時也可能會逃跑,也有的狗群太皮、習慣了就不會逃走,未必會攻擊,大部份只會叫很吵。
03.尋找周圍可以用的武器,以驚嚇、不要狗靠近為目的,不是要你打下去。 但是,拿東西對著狗,狗會一直叫,你不是要牠不要叫,你是要牠不要再靠近你,你慢慢離開即可。
如果有綁的狗就不用理牠了,以上是指放養犬。
有的人可能會回應說:啊~,就是很怕狗啊~。 這麼說,永遠都無法解決問題,到處都有狗,狗吠叫就怕,那就無解;現在還有一堆人推廣TNR,"R" 就是放養,不要相信結紮後會變乖,除非是老狗不太理人。
保持距離,不要盯著狗看,自然的走過即可。
如果你每天都會遇到這隻狗、躲不掉,那就拿狗可以吃的健康食物建立關係,以後就不會叫也不會追,你與狗熟悉了之後就可以訓練牠。


這個要推一下~社會就是這樣~看你要選擇融入社會~還是反抗這個社會~
在這個嘴砲的地方~當然教的都是要你來對付這個社會~因為不用負責~
只有這位大大是認真的回文~

我也不是什麼愛狗人士,可是我從小到大都沒在怕狗的阿~
方法就很像這位大大說的這樣~我住鄉下~小時候什麼沒有~野狗最多~
最喜歡嚇交配中的野狗 XD~會噴滿地的水

老母在我小時候教了一個絕招,有狗吠追過來~蹲下來綁鞋帶~
之後真的屢試不爽~到最後才發現靠~狗根本更怕你~叫出聲音只是壯膽~
當你做出要反擊動作~他們會倒退~

所以如果我是你的狀況的話~其實我大概會想送上門又可愛的就抱起來玩一下
不過狗狗應該會被嚇到~人蹲下來~狗狗其實會提高警覺往後退~
如果不能改變別人~或許改變自己~你的結局大概又是不同場景了~

像那種狗明明會亂叫亂咬卻不牽繩放任狗在路上亂跑的,真的不需要跟他客氣,他們最愛說自己的狗很乖不會咬人,聽他在放屁。

以前小時候被狗咬過一次手,從那次之後就沒再對神經質的狗客氣過,保護自己該踹就要踹,有些狗就是不踹不會乖。

之前有次騎機車要去買消夜吃,結果在小巷子兩隻大狗突然從車旁邊衝出來追我,剛開始因為車上有女朋友所以先加速跑走,把女友放在麥當勞之後我再獨自回去被狗追的地方找那兩隻狗,結果只有踹到一隻狗的頭,另一隻跑太快追不到。

說這並不是要覺得自己好像很厲害不怕狗,而是這兩隻狗要是今天不教訓他的話,以後不知道要害多少騎士摔車了。


kerker986 wrote:
今天吃完飯回家,看到...(恕刪)


你下次帶一盒蟑螂在他面前打開。
我用600D寫日記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基本上你嚇到是你的事情
狗還沒咬下去之前狗都不會有責任
你不能因為狗沒綁繩子靠近你你就踹下去吧? 如果可以的話大家都在馬路踹野狗了
如果狗沒有上繩子造成其他人的傷害 這是飼主的責任
可是狗還沒造成傷害之前 飼主沒有責任的
並不是每一隻沒上繩子的狗都會咬人的好嗎?
不然路上野狗台灣有幾萬隻不就好幾萬人被咬過??


萬一不是狗而是一條蛇接近你
你如何確定那隻蛇不會咬你?
等蛇咬到你了,蛇飼主再來告訴你說

我的蛇很乖,平常不會咬人的,一定是你引誘它咬你的

是你的狗又不是我的狗,我怎麼知道你的狗咬不咬人?
順便一提,本人並不怕狗,但不怕並不表示就不會被嚇到
萬一嚇到我我是很樂意賞牠們幾腳
如你所說
我被嚇到是我的事,所以狗被我踢到也是狗的事,關你什麼事?
你知道這種話非常的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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