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不必要的麻煩,真的要認養,請到公立收容所認養,很多可以讓你挑.只是認養幼犬幼貓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死亡率會偏高.偏高的原因是幼犬幼貓本來就不好照顧.不要再去簽那些違法的認養合約,因為已經侵犯飼主的所有權與隱私權,所以是違法的.不良飼主有國家法律去逞罰他,不用這些送養人定私法,處罰.那種合約遇到正常人,是不會對飼主怎樣,但是只要遇到一個想把雞毛當令箭的,飼主就被騷擾到沒完沒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被騷擾的飼主都是後來才發現遇到把雞毛當令箭的.
去公立收容所認養就好了,也不用簽一些奇奇怪怪的契約自找麻煩。最近台北市有官方的認養活動,附送3年內免費疫苗及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還加贈絕育卷。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http://www.tcapo.taipei.gov.tw/ct.asp?xItem=76563376&ctNode=69503&mp=105033PS.那個公告內文完全沒提到有沒有戶籍限制,所以戶籍不在台北市的可能要先確認附送3年疫苗+結紮部分有沒有資格限制喔
藍藍爾 wrote:因養死、出意外死、得病死....都要回報協會 平日還要不定期家訪 做個身家調查要不然協會一查出狗貓不見 而認養人卻不回報 就等著被告賠錢....... 最悲哀的是仔細想想.這狗從一開始到杰素都不是你的財產你只是幫人家在養這條狗而且有功無賞.打破要賠